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历年真题(2022-01-21)

发布时间:2022-01-2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多选题】

A.在规定期间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以50元~100元的罚款

B.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C.对应当给付的款项,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D.提请人民检察院对该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E.将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C选项)(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A选项)(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E选项)(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B选项)(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文件中,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单选题】

A.财政部制定的规章

B.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C.县级人民政府的决定

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因此B选项正确。部门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可设定行政许可,故A、D选项错误;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C选项错误(地方政府级别以及规范性文件类型均错误)。

3、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多选题】

A.代履行

B.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税款

C.查封、扣押

D.税务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

E.冻结存款账户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行政强制措施包括:(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C选项);(3)扣押财物(C选项);(4)冻结存款、汇款(E选项);(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E选项。A、B、D选项均为行政强制执行而非行政强制措施。

4、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B.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无效

C.租赁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D.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D: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5、根据《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包括(  )。【多选题】

A.宅基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质权

E.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BD选项为担保物权。

6、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不包括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7、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之一是(  )。【单选题】

A.给付须为可能

B.债务人有拒绝给付的意思表示

C.债务未届履行期

D.给付标的物已经灭失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债的效力。给付迟延的构成要件:(1)债务已届履行期;(2)给付须为可能;(3)须有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

8、本案中,丙享有的权利包括( )。【客观案例题】

A.请求甲交付花瓶的权利

B.请求乙让与其对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利

C.请求乙交付花瓶的权利

D.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E.对花瓶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花瓶已经毁损,甲、乙无法实现交付该特定标的物,选项AC错误。(2)在丙受领迟延发生时,花瓶毁损的风险已转移至买方甲,并基于丙与甲之间的赠与关系,在同一时点转移至受赠人丙承担;故丙无权再次要求甲和乙向自己交付赠与标的物花瓶,但可请求乙让渡对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3)因交付未完成,丙不享有花瓶的所有权。

9、下列关于本案一审程序及审理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田家区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

B.法院审理此案,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可以参照税收规章

C.一审程序一律实行开庭审理

D.如果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田家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E.被告田家区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1)选项A:原则上,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2)选项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规章。(3)选项C:一审程序应当一律实行开庭审理,不得进行书面审理(开庭不等于公开审理)。(4)选项D: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申请撤诉。(5)选项E: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0、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  )。【单选题】

A.非债清偿给付

B.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

C.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

D.明知无债务的给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不当得利可以因给付而发生,给付欠缺给付目的即构成不当得利,如非债清偿。但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明知无债务的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是(  )。

A.企业收到地方政府未规定专项用途的税收返还款收入
B.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收入
C.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
D.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答案:C
解析:
选项A: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B: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属于不征税收入,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选项D: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下列关于企业合并实施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按比例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B.合并企业应按照账面净值确认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C.被合并企业股东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D.合并企业应按照协商价格确认被合并企业各项负债的计税基础
答案:C
解析:
选项A,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选项B、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D.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时,“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和“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答案:D
解析:
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时,“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和“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税务行政复议期间,下 列情形引起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

A.作为申请人公民被宣告失踪的
B.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 -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中止前(3)项内容如下:(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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