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2-06-01)

发布时间:2022-06-0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对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原告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合法

B.被告逾期不提供证据的,将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C.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的证据,法院一律不得采纳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原告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需被告去举证认定。所以选项A错误。原告在一审程序中没有提供,在二审程序中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院应当进行质证,再作出相应的审查认定。所以选项C错误。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而非10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选项D错误。

2、根据行政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逃税行为,不服B中心税务所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决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客观案例题】

A.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为唯一的复议机关

B.申请复议,丙市A区税务局和A区政府均可以作为复议机关

C.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査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査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D.如果对复议机关的维持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

E.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得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AB:对税务所(分局)、 各级税务局的稽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教材未涉及,建议了解)。(2)选项CD: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夏议程序的合法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3)选项E: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属于征税行为,为复议前置型案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股份制上市企业旭日公司认为某商务局作出的决定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单选题】

A.股东、独立董事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股东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企业本身自然具有原告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选项A中股东、独立董事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以企业名义起诉。(2)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由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日内提交答辩状。【单选题】

A.7

B.10

C.15

D.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下列关于李某起诉的叙述,正确的有()。【客观案例题】

A.“会议纪要”是2018年作出,李某起诉时已超过起诉期限

B.起诉期限是3个月,李某起诉时已超过起诉期限

C.起诉期限是6个月,李某起诉时未超过起诉期限

D.李某起诉,应当就县政府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E.会议纪要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李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2020年2月20日予以拒绝,6月10日提起诉讼,未超起诉期限。所以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选项D错误。“会议纪要”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E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关于侦查措施和侦查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
B.侦查人员进行侦查实验,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C.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邮件,侦查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直接予以查封、扣押
D.必要时,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进行侦查实验
答案:D
解析:
(1)选项A:犯罪嫌疑人不得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选项BD:为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3)选项C: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发现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的,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甲国居民公司A公司在乙国、丙国各设立一个分公司。A公司某年取得来源于甲国的应税所得200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400万元,其中利息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10万元。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丙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已在丙国缴纳所得税30万元。
  要求:计算A公司的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和分项抵免限额。

答案:
解析:
A公司国内外应税所得额=2000+400+100=2500(万元)。
  1.分国抵免限额
  A公司乙国抵免限额=(2500×20%)×(400÷2500)=80(万元);
  A公司丙国抵免限额=(2500×20%)×(100÷2500)=20(万元)。
  2.综合抵免限额
  A公司的综合抵免限额=(2500×20%)×(500÷2500)=100(万元)。
  3.分项抵免限额
  A公司利息所得抵免限额=(2500×20%)×(200÷2500)=40(万元);
  A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2500×20%)×(300÷2500)=60(万元)。

(2018年)下列情形中,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A.商业企业零售烟酒
B.批发企业销售服装
C.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D.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一般纳税人
E.超市零售化妆品
答案:A,C,E
解析: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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