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0-12-22)

发布时间:2020-12-2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九章 刑事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死刑案件的一审判决应当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的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B.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执行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E.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C: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甲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羁押1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邀请亲友乙见面商谈代为赡养父母的事宜。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尚在监视居住期间,无权会见任何人

B.甲会见乙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C.甲会见乙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D.甲会见乙应当经审判机关批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根据《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的规定,下列有关被监视居住的人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C.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D.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E.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选项A: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选项D: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是( )。【单选题】

A.法定代理人

B.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C.自诉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不是当事人,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

5、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 )。【多选题】

A.被害人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证人

D.公诉人

E.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1)选项C:为其他诉讼参与人;(2)选项D:并非诉讼参与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

A.与国有企业换房的外资企业
B.合作建房后出售房产的合作企业
C.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
D.将办公楼用于出租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D
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范畴
B.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
C.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免税
D.受赠使用的新汽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C
解析: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要正常交税。

下列会计事项中,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缴纳代扣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C.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D.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在建工程人员薪酬
E.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答案:A,C,D,E
解析:
选项A,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一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选项B,缴纳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选项C,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选项D,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选项E,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019年年初某企业进行2018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的产品销售收入为700万元,减除成本、费用、税金后,利润总额为-15万元。经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审计,发现下列问题:
(1)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万元全额列入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中有支付给关联企业(非金融企业)的利息20万元,借款金额60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14%,关联企业对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额为25万元。
(3)企业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工商部门罚款5万元、直接对贫困山区的捐款5万元、合同违约金2万元。
(4)对外赞助支出共30万元,其中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13万元。
(5)管理费用中列支4万元,为2018年12月融资租入机器设备发生的当期租赁费用。
(6)当年实发合理的工资总额为110万元(含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10万元)。
(7)企业在填报申报表时,将2万元的国库券利息收入计入应税收入总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0
B.2.5
C.4
D.6.5
答案:D
解析:
700×5‰=3.5(万元)<10×60%=6(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3.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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