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3-01)
发布时间:2021-03-01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2019年2月15日,甲银行对乙公司的债务人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3月2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乙公司的破产申请,而甲银行诉丙公司的案件尚未审结,则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多选题】
A.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该案继续进行
B.人民法院应终结审理,待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甲银行另行提起诉讼
C.乙公司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的诉讼请求
D.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乙公司破产申请的,该案件应当恢复审理
E.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判决驳回甲银行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B: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诉讼“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2)选项C: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3)选项DE: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该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2、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下列各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有( )。【多选题】
A.乙公司向A银行借款,甲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B.甲公司向B银行借款,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C.甲公司向C银行借款,以自己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权设定质押
D.丁公司向D银行借款,甲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E.甲公司向E银行借款,戊公司以其所有的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1)选项AB:与物无关,不可能涉及别除权。(2)选项C:破产人同时为质押人,即该项担保与破产人所有的物有关,债权人享有别除权。(3)选项D:破产人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但是担保物依然是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享有别除权。(4)选项E:该项虽然与物有关,但所涉担保物并非破产人所有的物,因此债权人不享有别除权。
3、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费用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
B.欠发的职工工资100万元
C.给丙公司造成的100万元的经济损失
D.管理人报酬20万元
E.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0万元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1)选项AD:属于破产费用;(2)选项B:属于职工债权;(3)选项E:属于共益债务。
4、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下列诉讼中,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多选题】
A.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B.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
C.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D.以债务人未按期缴纳行政罚款滞纳金为由,主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E.向债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时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案件范围。应当中止的行为仅限于民事诉讼或仲裁,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所以选项D错误。债务人实际控制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与债务人无关。所以选项E错误。
5、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选项B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选项C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选项D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C.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李某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D.收养关系解除后,小张与张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1)由于一次性购物满10000元而参加某商场抽奖活动,中得炊具一套,市场价值500元;?
(2)孙某属于某商场会员,累计消费已达50000元,商场按其消费积分反馈1000元代金券;?
(3)参加该市举办的“诗词赋”大赛获得三等奖,奖励为“东坡故地游”价值1000元;?
(4)消费获得单张有奖发票500元;?
(5)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5000元。
<1>?、以上事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简述所依据的税目并计算相应税额,无需缴纳则说明理由。
应缴纳个税=500×20%=100(元);
(2)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应缴纳个税=1000×20%=200(元);
(4)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B.增值税留抵税额
C.已交税金
D.简易计税
E.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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