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2-03-05)

发布时间:2022-03-05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六章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其妻李某离婚;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突遇车祸身亡。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案人民法院应当( )。【单选题】

A.裁定延期审理

B.裁定诉讼中止

C.裁定诉讼终结

D.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特殊原因还包括: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承担义务的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2、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单选题】

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B.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

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转款不一定是因为借款,故需其他证据佐证;(2)选项B:听说不一定真的会借,需其他证据佐证;(3)选项D:汇了没有,为什么汇均不清楚,故为间接证据。

3、下列有关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1)选项B:属于专属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无权管辖;(2)选项D: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此案表述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B.若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C.若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人民法院对此案可以不公开宣判

E.本案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2)选项D∶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3)选项E∶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5、下列民事诉讼事项中,法院应当采用裁定方式处理的有(    )。【多选题】

A.不予受理

B.驳回诉讼请求

C.驳回起诉

D.诉讼中止

E.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ACDE∶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①不予受理;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③驳回起诉;④保全和先予执行;⑤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⑥中止或者终结诉讼;⑦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⑧中止或者终结执行;⑨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2)选项B∶驳回诉讼请求应以"判决"方式作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行政法理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有( )情形的.属于违反实质合法性原则。

A、违反法定程序
B、超越行政职权
C、明显考虑不相关因素
D、适用法律依据错误
答案:C
解析:

2018年1月,公民李某在市中心购置一套住房,共计200万元,2019年7月将这套住房以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民万某,在房地产(出售环节)交易过程中李某应缴纳( )税款。

A.印花税
B.契税
C.增值税
D.个人所得税
E.土地增值税
答案:C,D
解析: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 )。

A.1%
B.2%
C.3.5%
D.1.5%
答案:B
解析:
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2%。

关于父母子女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B.父母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C.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婚生子女的权利存在差异
D.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继父母和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父母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选项C错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选项D错误。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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