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每日一练(2022-05-07)
发布时间:2022-05-07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缓刑的适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前罪与后罪进行数罪并罚。(2)选项B:对缓刑犯,可适用禁止令。(3)选项C: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4)选项D: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不限于公安机关。
2、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若上述复议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在( )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客观案例题】
A.被申请人市税务局稽查局提出要求
B.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
C.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经行政复议机关书面同意
D.申请人奈普科技公司提出要求,并经被申请人市国税局稽查局书面同意
E.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
正确答案:B、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听证程序。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3、根据《刑法》规定,对风华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正确处理有( )。【客观案例题】
A.按逃税9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
B.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C.按偷税94万元追究刑事责任
D.移交公安机关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E.移交公安机关按偷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应予立案追诉。反之,纳税人逃税数额虽达到起刑标准,但同时满足“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甲县烟草专卖局发现葛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葛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范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葛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范某的证词。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B.现场录像的证明效力优于现场笔录和证词
C.现场笔录不能当场制作的,可以事后补作,但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D.范某的证词有范某的签字后,即可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E.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所以选项B错误。现场笔录应当在现场制作,不能事后补作,并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在场证人签名或盖章。所以选项C错误。范某的证词只有经过庭审质证和审核认定,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证言)使用,而不是仅仅有范某的签字,就可以作为定案的证人证言使用。所以选项D错误。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劳务形式出资
B.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合伙企业亏损的分担比例仅具有内部约束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无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所以选项A错误。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对其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因犯有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者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D.本公司股东
E.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B.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实现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
C.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
D.加强税收多边合作
E.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B.8.89%
C.10.87%
D.11.11%
(1)请写出设备制造厂此项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设备制造厂对此项投资业务确认的所得若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此项投资股权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3)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生物制药公司取得该设备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4)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00
(2)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帀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年投资时的计税基础应该为设备的原计税基础(账面成本)1400000元。之后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2000000-1400000)/5=120000(元),逐年进行调整。
(3)生物制药企业应该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2000000元作为计税基础。
(4)该设备制造厂选择递延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第二年又将该项投资转让,应该一次性确认所得2000000-1400000=600000(万元)。
【提示】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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