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历年真题(2020-11-18)

发布时间:2020-11-18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属于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原因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自身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B.纳税人履行了纳税义务

C.税法修订或调整

D.纳税人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E.纳税义务超过追缴期限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破坏。

2、下列车辆中,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政策的有(  )。【多选题】

A.林业部门购买的森林消防专用车

B.农民购买的农用三轮运输车

C.国际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D.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进口小汽车

E.个人购置的属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选项D: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3、下列免征水资源税的有(  )。【多选题】

A.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B.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

C.农业生产取用水

D.军队通过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取用水

E.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水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选项C:在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选项D: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4、业务(1)应纳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563.11

B.4190.48

C.4834.95

D.7904.7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1)应纳增值税=166000÷(1+5%)×5%=7904.76(万元)。

5、2019年7月,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当月另收取含税包装费1万元。该企业上述业务销项税额(  )万元。【单选题】

A.1.60

B.1.60

C.1.42

D.1.8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销项税额=[10+1÷(1+13%)]×13%=1.42(万元)。

6、关于资源税纳税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产品,应在销售地缴纳资源税

B.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应向开采地缴纳资源税

C.盐场应当向盐的生产地缴纳资源税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当在开采地缴纳资源税

E.海洋原油资源税应向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缴纳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选项A:纳税人跨省开采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选项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在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7、关于车辆购置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购置已税二手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B.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C.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的,全额申请退税

D.纳税人进口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选项A:由于车辆购置税采用一次课征制,购置已经缴纳过车辆购置税的二手车自用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2)选项B: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3)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8、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委托加工消费税纳税地点(除个人外)是委托方所在地

B.委托加工的加工费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D.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委托方应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补税

E.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申报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是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选项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中,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单选题】

A.咨询服务

B.贷款服务

C.信息技术服务

D.信息技术服务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0、下列销售额应计入增值税纳税人判定标准的有(  )。【多选题】

A.纳税评估调整的销售额

B.稽查查补的销售额

C.免税销售额

D.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E.偶尔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销售额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有(  )。

A.支付长期借款利息
B.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而收到的现金
C.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D.支付的土地增值税
E.向投资方分配利润而支付的现金
答案:B,C
解析:
选项A和E,属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选项D,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8年4月8日,甲公司将其一项设备出售给丙公司,售价为500万元。出售时该项设备的原价为600万元,已计提折旧14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甲公司对该交易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确认营业外支出260万元
B.确认资产处置损益260万元
C.确认营业外支出240万元
D.确认资产处置损益240万元
答案:D
解析:
甲公司处置该项设备应确认资产处置损益=500-(600-140-200)=240(万元)。

2009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签订《关于成立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担任,李海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为李海货币出资6万元,占60%,王健货币出资4万元,占40%,合计10万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会议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务所业务标准、程序等;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15日前,临时会议召开10日前,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等。2009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务所颁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事务执行人为李海。2009年8月18日,王健向李海书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间没有诚意合作下去,现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09年8月19日,事务所形成《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国考察学习期间事务所印章管理、报告管理、财务及行政管理等事项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负责、财务专用章由陈鸽负责、负责人印章由吴翔负责、李海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由李明负责,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负责,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记录,该《办法》由事务所成员李海、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签字,王健未签字。李海于2009年9月3日出国考察学习,李海出国考察期间,王健于2009年9月15日发电子邮件通知李海于2009年9月18日到事务所的会议室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2009年9月18日王健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决定对李海予以除名处理。该会议纪要由王健一人签名。同日,王健将该《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李海。
李海于2009年11月27日回国,次日在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李海和王健参加会议,陈鸽、刘成、秦获和李明列席会议,陈鸽作会议记录。会议作出《关于撤销2009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及“除名通知书”的决议》,李海和列席人员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王健未签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体员工将事务所搬迁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当日下午,王健到公安局报警称:当日11点50分,王健到事务所,用钥匙打开环形锁进入办公室,发现办公室里面的一台惠普台式电脑、一台兄弟牌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二个铁皮柜、一只保险箱没有了,铁皮箱和保险柜里面都是客户资料和事务所的文件材料。后来,王健打电话给事务所员工,才得知事务所已搬家。
2009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归还事务所有关印章、营业执照等事务所经营资料,并赔偿因私藏事务所文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14万元。法院于2010年2月24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2010年2月1日,王健持事务所原公章以事务所名义又对李海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李海返还事务所各项服务费15万元。法院于2010年5月1日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王健的起诉。
上述两案诉讼期间,李海曾于2010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临时合伙人会议通知的邮件,内容为定于2010年2月24日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会议为期一个小时,会议内容为审议将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该邮件于2010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该案2010年2月23日庭审中,李海代理人问王健:“李海使用手机短信、邮件通知你于2010年2月24日参加临时合伙人会议,是否知晓?”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开会与我无关。”2010年2月24日,李海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王健未出席,会议通过决议将王健除名,出席会议的有李海和事务所员工刘成等人。2010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会议决议邮件,该邮件于2010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10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诉李海和事务所,要求法院判决:1、被告事务所制作的《关于所长外出期间事务所特别管理办法》无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务所的合伙人。
下列关于事务所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二人的合伙协议内容,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B.根据该事务所经营业务,该事务所属于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C.该事务所属于有限合伙企业
D.该事务所属于普通合伙企业
E.该事务所是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的合伙企业
答案:D
解析:
法律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本题中的合伙企业名称为“国利税务师事务所”,无该字样,故为普通合伙企业。

自然人王某、李某、甲国有企业、乙股份公司共同设立文化传播合伙企业,王某以劳务出资,李某以房屋作价出资,甲国有企业和乙股份公司均以货币出资,合伙人出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合伙企业由王某执行合伙事务
B.甲国有企业可以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C.合伙企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D.甲国有企业可以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E.甲国有企业和乙股份公司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本题中,张某以劳务出资,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张某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项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国有企业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因此,甲国有企业是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成建议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以选项B、D正确。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企业不能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所以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没有关于货币出资额的限制。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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