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历年真题(2020-03-21)

发布时间:2020-03-2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买入A上市公司股票,买入价280万元,支付手续费0.084万元。当月卖出其中的50%,发生买卖负差10万元。2016年6月,卖出剩余的50%,卖出价200万元,支付手续费0.06万元,印花税0.2万元。该企业2016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单选题】

A.3.00

B.3.38

C.2.81

D.2.8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2016年6月应缴纳增值税=(200-280×50%-10)÷(1+6%)×6%=2.83(万元)。

2、下列关于税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比例税率分为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有幅度比例税率

B.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

C.负税率是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贴的比例

D.税率是一个总的概念,具体可分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E.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是分析纳税人税负时常用的概念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税率是一个总的概念,在实际应用中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绝对量形式规定的固定征收额度,即定额税率;一种是按相对量形式规定的征收比例,这种形式又可以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3、某生产企业2016年5月将机器运往境外修理,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已知机器原值为10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报关出境前发生运费和保险费1万元,境外修理费5万元,修理料件费1.2万元;复运进境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1.5万元,以上金额均为人民币。该机器再次报关入境时应申报缴纳关税(  )万元。(关税税率10%)【单选题】

A.8.77

B.0.77

C.8.87

D.0.6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纳关税=(5+1.2)×10%=0.62(万元)。

4、下列各项中,2019年4月1日后,不适用9%增值税低税率的有(  )。【多选题】

A.玉米纤维

B.玉米胚芽

C.宠物饲料

D.茶饮料

E.中成药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ADE不属于适用增值税低税率的农业初级产品,它们适用13%的基本税率。

5、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业务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贸易公司进口游艇

B.石化销售自产汽油

C.烟酒经销商店销售外购的已税白酒

D.卷烟批发企业向零售商销售卷烟

E.涂料生产企业销售涂料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白酒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烟酒经销商销售外购已税白酒属于零售环节,因此不缴纳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

6、某石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销售柴油90000升,其中包括以柴油调和而成的生物柴油10000升,以及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纯生物柴油30000升。企业已分别核算。该企业2016年3月应缴纳消费税(  )元。(消费税税率1.2元/升)【单选题】

A.0

B.72000.00

C.60000.00

D.1080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企业3月应纳消费税=(90000-30000)×1.2=72000.00(元)。

7、下列关于代扣代缴资源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全部货款的当天

B.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适用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地或生产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选项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含个人)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选项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8、该公司当月实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万元。【客观案例题】

A.10.88

B.0

C.4.68

D.7.2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公司当月实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9%+3×6%+2.6=7.28(万元)。

9、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单独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B.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的,一律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

C.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

D.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城市维护建设税可以加收滞纳金和罚款;选项B:对增值税、消费税采用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选项D: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非税款项(滞纳金和罚款)。

10、关于上述业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客观案例题】

A.丙烟草批发企业将A牌卷烟批发给二级批发商不缴纳消费税

B.卷烟用于业务招待、职工福利、换取原材料均属于视同销售,按卷烟平均售价缴纳消费税

C.乙烟丝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3.82万元

D.乙烟丝厂还应代收代缴甲卷烟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E.undefined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方面的,按同类消费税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而不用平均价格。选项C:乙烟丝厂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那么用该同类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可,不需要组价计税。乙烟丝厂代收代缴消费税=2600×500×30%÷10000=39(万元)。选项E:底盘发生更换的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9年宋某从甲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8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同年在甲国取得劳务报酬120000元,按甲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元。2019年宋某未取得其他所得,则2019年宋某应就来源于甲国所得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0
B.4780
C.6200
D.7480
答案:A
解析:
境内外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20000×(1-20%)-60000]×10%-2520=7480(元),甲国所得实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500=10500(元),所以无需在我国补缴个税。

甲企业是以其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境外A国分公司的税前所得折合人民币是100万元,已在A国缴纳税款,A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则甲企业当年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75 
B.45 
C.35 
D.30
答案:D
解析: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00×15%=15(万元),境外已纳税额=100×20%=20(万元),境外所得不需要在我国补税。甲企业当年在我国应纳企业所得税=200×15%=30(万元)。

中国公民张某是某民营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同时也是一位作家。2019年4月取得的部分实物或现金收入如下:
(1)公司为其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其名下,该车购买价为35万元。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公司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7万元。
(2)将本人一部长篇小说手稿的著作权拍卖取得收入5万元,同时拍卖一幅名人书法作品取得收入35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所拍卖的书法作品原值及相关费用为20万元。
(3)受邀为某企业家培训班讲课两天,取得讲课费3万元。
(4)当月转让半年前购入的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扣除印花税和交易手续费等,净盈利3500元,同时因持有该上市公司的股票6个月取得公司分配股利2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取得讲课费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元。

A.4800
B.5200
C.5400
D.6000
答案:B
解析:
讲课费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下列关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但是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不得扣除
B.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并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C.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但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D.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答案:D
解析:
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就不得在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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