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2-04-01)

发布时间:2022-04-0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中,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B.将外购的消费税已税产品加价对外销售的

C.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D.将外购的消费税高税率应税产品以低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E.将外购的消费税已税产品以非应税产品对外出售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需申报纳税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其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纳税人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托方为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

3、卷烟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53.08

B.483

C.653.12

D.617.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0×(1+10%)×(1+20%)×10%+3×9%=5.55(万元)②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52+1.04=53.04(万元)③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自用的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2.6(万元)④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1.3万元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⑤烟丝因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额=3×13%=0.39(万元)⑥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10.77万元⑦回购乙类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5.6万元准予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55+53.04+2.6+1.3-0.39+10.77+15.6=88.47(万元)本月销项税额=3600×13%+600×13%+80×13%+18÷1.13×13% +100×13%=571.47(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71.47-88.47=483(万元)

4、下列单位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多选题】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E.批发粮食白酒的单位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D受托加工方属于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义务人;选项E粮食白酒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5、企业第(1)笔业务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85

B.300

C.380

D.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由于汽车制造企业按照40辆小轿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应按发票所列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而且支付给经销商的返还收入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所以其计税销售额=40×10=40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影响预防性现金需求数额因素的是(  )。

A.企业临时融资的能力
B.企业预测现金收支的可靠程度
C.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机会
D.企业愿冒现金短缺风险的程度
答案:C
解析:
确定预防性需求的现金数额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企业愿冒现金短缺风险的程度。(2)企业预测现金收支可靠的程度。(3)企业临时融资的能力。

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 ),法庭应当质证。

A.被告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发现但在一审程序中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而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原告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对一审认定的但仍有争议的证据
D.因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全部证据
E.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选项A不属于新的证据,所以不属于应当质证的情形。注意可以进行质证的是可以作为审理依据的,如果本身不能作为证据,也就没有进行质证的资格。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主要证据,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选项D说“全部证据”是错误的。

某企业2018年8月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清算,清算过程的相关数据如下:资产的账面价值336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3890万元、资产的可变现净值423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3750万元、负债计税基础3700万元、最终清偿额3590万元,企业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70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100万元。该企业清算期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65
B.50
C.45
D.70
答案:A
解析:
企业的清算所得为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其中,负债清偿损益等于负债的计税基础减去清偿金额。
  清算所得=4230-3890-70-20+(3700-3590)-100=260(万元)
  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260××25%=65(万元)

2020年5月1日,甲国某公司一艘货轮驶入我国某港口,该货轮净吨位为8000吨,货轮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限为90日(吨税执照期限为90日,普通税率为每净吨位8.0元,优惠税率为每净吨位5.8元),该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协定。则该货轮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船舶吨税( )元。

A.0
B.46400
C.64000
D.64600
答案:B
解析:
应缴纳船舶吨税=8000×5.8=4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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