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22-04-01)
发布时间:2022-04-0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消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中,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的有( )。【多选题】
A.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B.将外购的消费税已税产品加价对外销售的
C.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D.将外购的消费税高税率应税产品以低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E.将外购的消费税已税产品以非应税产品对外出售的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下列关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需申报纳税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其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纳税人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托方为企业等单位的,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
3、卷烟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客观案例题】
A.653.08
B.483
C.653.12
D.617.0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①外购烟叶进项税额=40×(1+10%)×(1+20%)×10%+3×9%=5.55(万元)②外购烟丝和加工烟丝进项税额=52+1.04=53.04(万元)③2013年8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自用的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2.6(万元)④接受投资的货物,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1.3万元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⑤烟丝因损失,原抵扣的进项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额=3×13%=0.39(万元)⑥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10.77万元⑦回购乙类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5.6万元准予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55+53.04+2.6+1.3-0.39+10.77+15.6=88.47(万元)本月销项税额=3600×13%+600×13%+80×13%+18÷1.13×13% +100×13%=571.47(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71.47-88.47=483(万元)
4、下列单位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多选题】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E.批发粮食白酒的单位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D受托加工方属于消费税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义务人;选项E粮食白酒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5、企业第(1)笔业务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85
B.300
C.380
D.4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由于汽车制造企业按照40辆小轿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应按发票所列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而且支付给经销商的返还收入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所以其计税销售额=40×10=40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企业预测现金收支的可靠程度
C.金融市场上的投资机会
D.企业愿冒现金短缺风险的程度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原告在二审程序中向法院提供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对一审认定的但仍有争议的证据
D.因原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而提起再审涉及的全部证据
E.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
B.50
C.45
D.70
清算所得=4230-3890-70-20+(3700-3590)-100=260(万元)
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260××25%=65(万元)
B.46400
C.64000
D.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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