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2-02-06)

发布时间:2022-02-06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规定,表述不正确的有()。【多选题】

A.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减半征收

B.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只对其超过部分计税

C.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D.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免税规定

E.为支持筹办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1.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6)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7)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8)非公益性赠与、赠与给除直系亲属和直接赡养人以外的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1)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房地产有条件的赠与(特定人群、特定公益)(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房地产重新评估增值(无权属转移)(6)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无权属转移)3.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1)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国家征用或收回的房地产(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5)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符合条件)(6)为支持筹办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对杭州亚运会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7)为支持筹办2020年晋江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2020年三亚第6届亚洲沙滩运动会、2021年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组委会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

2、甲矿业公司2021年1月8日购入15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的铁原矿(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自采的铁原矿混合洗选加工为铁选矿进行销售,销售额为520万元。已知当地铁原矿税率为4%,铁选矿税率为2%,则甲矿业公司当月应纳资源税()万元。【单选题】

A.4.4

B.8.8

C.7.4

D.10.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时,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150 ×(4%÷2% ) = 300 (万元),应纳资源税=(铁选矿销售金额-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选矿税率= (520-300) ×2% = 4.4 (万元)。

3、丙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48

B.2.43

C.1.57

D.1.1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业务(1):甲企业销项税=12×13%=1.56(万元)丙企业进项税=12×13%=1.56(万元)业务(2):甲企业进项税=2.6+1×9%=2.69(万元)业务(3):甲企业销项税=3.9(万元)丙企业进项税=3.9+0.6×9%=3.95(万元)业务(4):甲企业进项税=0.65(万元)甲企业将外购货物发给职工作为春节礼品,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行为,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处理。甲企业转出的进项税=4×13%=0.52(万元)丙企业销项税=0.65(万元)业务(5):甲企业应抵减当期销项税=80×0.06×13%=0.62(万元)丙企业应抵减当期进项税=80×0.06×13%=0.62(万元)业务(6):甲企业销项税=18×13%=2.34(万元)丙企业进项税=18×13%=2.34(万元)业务(7):丙企业销项税=34.8÷(1+13%)×13%=4(万元)2013年8月1日之前,纳税人购置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自用的,对应的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所以丙企业销售已使用2年的小汽车应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17.4÷(1+3%)×2%=0.34(万元)业务(8):丙企业销项税=40.6÷(1+13%)×13%=4.67(万元)甲企业当期销项税合计=1.56+3.9+2.34-0.62=7.18(万元)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2.69+0.65-0.52=2.82(万元)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7.18-2.82=4.36(万元)丙企业当期销项税=0.65+4+4.67=9.32(万元)丙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1.56+3.95+2.34-0.62=7.23(万元)丙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9.32-7.23+0.34=2.43(万元)

4、以下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的有( )。【多选题】

A.化妆品

B.白酒

C.卷烟

D.小汽车

E.游艇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1)卷烟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5、(1)下列关于境外旅游公司提供旅游业务的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客观案例题】

A.该境外旅游公司应在中国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1.85万元

B.该境外旅游公司应在中国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3.6万元

C.境内旅游公司应代扣代缴境外旅游公司增值税3.6万元

D.该境外旅游公司在中国不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可由省税务机关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有( )。

A.拒不配合税务机关检查
B.未按照办税实名制要求提供从事涉税服务人员的实名信息
C.未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行出具虚假意见
D.指使委托人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
E.违反税法规定造成委托人偷税,按规定被处罚
答案:C,D,E
解析:
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税务师事务所由省税务机关宣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无效,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1)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被处罚的;
(2)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
(3)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的;
(4)利用服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名义敲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6)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的;
(7)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下列关于税收抵免限额的确定,表述正确的有( )。

A.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国籍国)允许居民(公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就其外国来源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B.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
C.分国抵免限额是当某居住国居民拥有多国收入时,居住国政府按其收入的来源国分别进行抵免
D.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不一致时(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E.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答案:A,B,C
解析:
选项D,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不一致时(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选项E,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某高新技术企业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门J取得200万元研发费用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设计费支出,在“管理费用一-研发 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企业财务人员咨询该项拨款相关问题,假如您是负责该业务的税务师,请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如下问题:
1.该项拨款如果要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按现行政策规定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2.该项拨款作为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人哪个对企业更为有利,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人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广]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作为应税收入更为有利。作为应税收入:根据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加计50%扣除。如果作为应税收入,确认收入2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200X ( 1+50% )=300(万元)。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规定,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形成的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摊销在税前扣除。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零。
综上所述,作为应税收入对企业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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