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1-16)
发布时间:2020-01-1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车船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关于车船税的纳税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B.对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
C.对于购买的船舶,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次月为准
D.对于进口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对于购买的船舶,以购买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某公司拥有船舶2艘,净吨位分别为200吨和180吨;200千瓦的拖船1艘,船舶税额为3元每吨;8人的商用客车2辆,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货车年税额每辆480元;整备质量280吨的挂车2辆,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货车年税额每吨40元。该公司2015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 )元。【单选题】
A.13280
B.13501
C.21600
D.2035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缴纳车船税,施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该公司2015年应缴纳的车船税=200×3+180×3+200×0.67×3×50%+2×480+280×2×40×50%=13501(元)
3、根据车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多选题】
A.车船税属于财产税
B.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船不属于征税范围
C.车船税在车船实际使用地缴纳
D.车船税具有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
E.车船税具有行为税和财产税的性质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属于征税范围,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车船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车船税属于单项财产税。
4、车辆适用的车船税税率形式是( )。【单选题】
A.定额幅度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车船税采用定额幅度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上下限税额标准。
5、纳税人新购置应税车辆使用的,其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单选题】
A.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当月起
B.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次月起
C.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当年起
D.取得车辆所有权的次年起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C.损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D.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
E.通过暗管排放应税污染物
B.0.45
C.0.60
D.0.75
某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2009年发生业务如下:
1)3月份销售10年前建造的旧办公楼一栋,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该办公楼的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取折旧400万元。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成新度为30%,目前建造同样的办公楼需要1500万元;转让办公楼时向政府补缴出让金8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20万元。
2)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价款、税费合计6000万元,本年度占用80%开发写字楼。开发期间发生开发成本40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0万元、销售费用1600万元、利息费用4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9月份该写字楼竣工验收,10-12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写字楼总面积的3/5直接销售,销售合同记载取得收入为12000万元。12月,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建筑材料供应商催要材料价款,经双方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用所开发写字楼的1/5抵偿材料价款。剩余的1/5公司转为固定资产自用。(注: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时发生的管理费用气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扣除的比例为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10032
B:11280
C:11880
D:12540
2.增值额=1200-616.6=583.4(万元)增值率=583.4÷616.6×100%=95%,由此确定其适用税率是40%,速算扣除系数为5%,故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83.4×40%-616.6×5%=202.53(万元)。
3.抵债部分的写字楼视同销售,转让写字楼应确认的销售收入=12000÷(3/5)×(1-1/5)=16000(万元);准予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6000×80%×(1-1/5)=3840(万元);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4000×(1-1/5)=3200(万元);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3840+3200)×10%=704(万元);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16000×5%×(1+7%+3%)=880(万元);加计扣除金额=(3840+3200)×20%=1408(万元);则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共计=3840+3200+704+880+1408=10032(万元)。
4.该销售行为的增值额=16000-10032=5968(万元);增值率=5968÷10032×100%=59.49%,由此确定的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968×40%-10032×5%=1885.6(万元)。
B.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直接成本法进行分配
C.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可按直接成本法进行分配
D.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可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E.土地开发同时联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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