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0-01-31)

发布时间:2020-01-31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企业缴纳的下列保险金一般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 )。【单选题】

A.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

B.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

C.企业依照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D.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1、下列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关于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规定的有( )。【多选题】

A.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准予据实扣除

B.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C.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D.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偿,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

E.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偿准备金,按最高不超过当期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款或者给付金额的100%提取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的6%,其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偿、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涉税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境外中资企业居民身份的认定,采用企业自行判定提请税务机关认定和税务机关调查发现予以认定两种形式

B.属于政策性搬迁的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

C.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D.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E.来源境外的股息红利,应按被投资方支付利润的日期确定收入实现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来源境外的股息红利,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1、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管理费用是( )万元。(不考虑加计扣除)【单选题】

A.214

B.207.9

C.237.9

D.257.9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00+7000)×0.2+100]×5‰=7.9(万元)<14×60%=8.4(万元),准予扣除7.9万元。
应扣除的管理费用=214-14+7.9=207.9(万元)

1、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 )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多选题】

A.按收入总额核定

B.按成本费用核定

C.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

D.按照上期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核定

E.按照同类同规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核定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三种: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符合税务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的有( )。

A.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在提供涉税服务活动中应当正直自律、诚实守信,规范服务
B.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过程中应当秉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持独立性
C.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持客观
D.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未经委托人允许,不得向税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其所获取的委托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不必参加继续教育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2018年)2019年5月,某设计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含税收入3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取得含税收入1万元。该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 )万元。

A.0.09
B.0.12
C.0.20
D.0
答案:D
解析:
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下列关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但是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不得扣除
B.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并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C.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但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
D.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
答案:D
解析:
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征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就不得在收入中扣除。

下列各项中,一般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的有( )。

A.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从不能确定改为10年
B.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
C.购入的以交易为目的的股票,由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的短期投资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D.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年数总和法
E.预计负债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由按照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改为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答案:A,D,E
解析:
选项ADE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选项BC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一般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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