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21-04-22)
发布时间:2021-04-22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按月预缴所得税的,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B.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C.企业纳税年度亏损,可以不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D.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E.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按月预缴所得税的,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以下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B.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转让的全部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C.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其成本费用一律不得扣除
D.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E.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3、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调整的会计利润为( )万元。【客观案例题】
A.-2.92
B.+2.92
C.+3.41
D.-3.4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专用设备调减会计利润=70÷10÷12×5=2.92(万元)
4、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陈述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可以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B.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C.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D.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5、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的有( )。【多选题】
A.工作人员的福利费
B.汽车采购费
C.发生的交际应酬费
D.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
E.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注意: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不属于为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其自身的经费支出。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10日10日
C.15日10日
D.15日15日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部分投资后仍能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C.处置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D.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无须进行会计处理
E.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B.认为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
C.认为公司高管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认为公司高管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须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况紧急除外
【知识点】 其他章节
B.对直辖市税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D.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所属税务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8-26
- 2020-02-06
- 2020-06-12
- 2021-02-25
- 2020-03-11
- 2021-03-20
- 2021-05-22
- 2021-03-05
- 2021-03-27
- 2020-03-03
- 2020-09-06
- 2021-04-12
- 2020-05-12
- 2019-11-07
- 2020-09-13
- 2021-05-13
- 2020-09-27
- 2021-02-18
- 2020-01-04
- 2020-09-08
- 2020-09-29
- 2020-04-01
- 2020-05-05
- 2020-08-23
- 2021-07-22
- 2020-03-04
- 2020-10-08
- 2021-01-31
- 2020-03-06
- 2021-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