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每日一练(2020-07-22)

发布时间:2020-07-22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爱德华先生2015年9月3日来华任职于境内的某大使馆,2015年10月26日离境,爱德华先生境内居住天数、境内工作天数分别为( )。【单选题】

A.54天、53天

B.53天、54天

C.52天、53天

D.53天、52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9月份居住天数为28天,工作天数为27.5天,10月份居住天数为26天,工作天数为25.5天,因此境内的居住天数合计为54天,工作天数合计为53天。

2、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销售成本1000万元,期间费用75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200万元,广告宣传费用450万元;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项目,2019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单选题】

A.37.5

B.35

C.45

D.4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实际发生450万元,只能扣除30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00×75%=15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2000-1000-750+450-300-150)×15%=37.5(万元)

3、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单选题】

A.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B.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且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缴纳车船税

C.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D.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和船船,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且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征收范围。

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单选题】

A.位于美国的某企业在山东销售一批货物给英国一家公司

B.位于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给外国投资者

C.某外商投资企业转让位于杭州的某处厂房给其他企业

D.美国某企业支付给我国境内企业的一笔租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租金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选项D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为美国,属于来源于美国的所得。

5、下列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是( )。【单选题】

A.露天游泳池

B.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外出租

C.某工业企业地处于农村的生产用房

D.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未使用的待售商品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露天游泳池不征收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法核算。2019年6月期初“原材料”借方余额为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方余额为300元,期初“原材料”科目余额中含有5月末暂估入账的原材料计划成本10000元。2019年6月份入库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实际成本为49500元。2019年6月份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45000元。假设6月末暂估入账原材料为零,不考虑相关税费,则甲公司6月末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元。

A.45450

B.25250

C.44550

D.34650
答案:D
解析:
本期入库材料成本差异-49500-50000=-500(元),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 (-300-500)/ ( 40000-10000+50000)x 100%=-1%, 甲公司6月末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40000-10000+50000-45000) X (1-1%) =34650 (元)。

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有关主体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该主体是( )。

A.债权人
B.债权人会议
C.债权人委员会
D.债务人
答案:B
解析:
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某公司2009年10月辞退甲、乙、丙三名正式员工:甲员工已经工作3年,月收入5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5000元;乙员工已经工作9年,月收入10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90000元;丙员工已经工作15年,月收入8000元,辞退时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20000元。该公司所在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200元/月。


问题:


对甲、乙、丙三名员工,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分别为多少?



答案:
解析:

当地上年平均职工工资3倍为2200×12x3=79200(元),甲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5000元小于79200元,免纳个人所得税;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90000元,其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为90000-79200=108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为10800÷9=1200(元),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元费用扣除额,不纳个人所得税;丙员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为120000元,其所发放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计税部分为120000-79200=408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为40800÷12=3400(元),应代扣个人所得税[(3400-2000)×10%-25]×12=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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