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09-26)
发布时间:2020-09-26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各项中,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必经前置程序的是( )。【单选题】
A.确认纳税地点
B.不予开具完税凭证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通知银行冻结存款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确认纳税地点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020年4月税务师在对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增值税纳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2019年12月有下列一笔业务: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经审核确认为纳税人因购进钢材达到一定数额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假定该纳税人2019年决算报表已编制,税务师作出的下列账务调整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B.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C.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504.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4.42
D.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504.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504.4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并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因此,本题计入“进项税额转出”中的数额=100000÷(1+13%)×13%=11504.42(元)。调整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504.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504.42
3、2016年8月1日,位于市区的某公司销售一座办公楼,签订合同并开具了发票,取得收入500万元。由于企业不能取得该办公楼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买办公楼的发票,发票上所载的购房金额是300万元,已经过税务机关确认。购房发票上所载日期是2013年1月1日。办公楼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11万元。该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单选题】
A.43.13
B.38.63
C.51.13
D.60.6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一年。因此,2013年也算一年。扣除项目=300×(1+5%×4)+11+500×.0.05%=371.25(万元)增值额=500-371.25=128.75(万元)增值率=128.75÷371.25×100%=34.68%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28.75×30%=38.63(万元)
4、税务师审核加工承揽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不论是否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均应该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之和依照“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C.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D.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贴花;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全部金额应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5、某电器公司2018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33000万元,该公司在日本、美国设有分支机构。日本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600万元,其中电器销售所得1000万元(日本规定税率为20%),转让商标权所得600万元(日本规定的税率为30%);美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电器经营所得300万元(美国规定的税率为30%),房产租金所得100万元(美国规定的税率为20%)。该公司当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单选题】
A.7726
B.7779
C.8715
D.827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年境内外应纳税所得额=33000+1600+400=35000(万元)日本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1000×20%+600×30%=380(万元)日本扣除限额=1600×25%=400(万元),实际可以扣除380万元。美国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300×30%+100×20%=110(万元)美国扣除限额=400×25%=100(万元),实际可以扣除100万元。全年应纳税额=35000×25%-380-100=827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C.可以处以20000元的罚款
D.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B.委托合同
C.行纪合同
D.居间合同
B.根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C.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低者确定
D.根据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低者确定
【知识点】 其他知识点
B.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受理
C.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
D.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先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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