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级会计师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13)
发布时间:2020-10-07
小伙伴们注意啦!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高级会计师考试练习题及答案。多做练习题,可以从中发现自己掌握不到位的知识点,再有针对的进行练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案例分析题】
万民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2002 年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董事长指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总会计师按公司领导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
2003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万民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1.在分析董事长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紧扣《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规定,并强调指出,这一规定不因单位负责人当时是否在场而改变,更何况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实际上是由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2.在分析总经理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指出总经理和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样,都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公司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3.在分析总会计师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重点分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强调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公司应承担的会计责任;同时也应指出,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高级会计师考试的试题信息,可以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长江公司为规避购入橄榄油成本的外汇风险,于当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份 7 个月到期的买入 3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合同,约定汇率为 1 美元=6.29 元人民币。2017 年 1 月 31 日,长江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橄榄油。
假定:①2018 年 12 月 31 日,1 个月美元对人民币远期汇率为 1 美元=6.20 元人民币,人民币的市场利率为 6%;②2017 年 1 月 31 日,美元对人民币即期汇率为 1 美元=6.18 元人民币;③该套期符合套期保值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④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长江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将该套期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2)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要求:
(2)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正确。
理由: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3)将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正确。
理由:在现金流量套期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成立 A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甲公司以其专用技术出资,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750 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经咨询律师后,甲乙公司对合作意向进行了调整,形成最终合作方案。
3 月,A 公司注册成立后,总经理王某向董事会提议由其大学同学张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监事。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按照王某的提议执行。
8 月,A 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在各地设立营销机构有关事宜。经讨论,初步形成了两种方案:(1)在各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子公司;(2)在各地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分公司。董事长提出,各地营销机构设立之初很难实现盈利,应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寻求对公司最有利的方案,采用哪种方案待进一步论证后再行决定。
12 月,A 公司总经理王某授权财务总监张某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后经
王某同意,A 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正式签约。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2007 年 4 月,A公司为某企业提供了借款担保,后因该企业经营失败,导致 A 公司发生担保损失 180 万元,已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8 年 3 月,A 公司收到当地政府 50 万元补贴作为 A 公司在当地投资的奖励。总经理王某就该补贴的使用方案向董事长建议:将 50 万元补贴作为技术研发专项经费,既增强公司竞争力,又可获得税收优惠。董事长表示该方案比较可行,但这种政府补贴收入是否还要缴税,尚需落实。王某认为,财政拨款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随即决定将 50 万元补贴全额用于研发专项。
要求:
实际发生额的 15%扣除。或:“获得税收优惠”是指企业的技术研发费可以在所得税前加计
扣除,即在扣除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扣除 50%。
资料 2:2015 年,A 公司进行了以下相关事项:
A 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5 日取得 B 公司 20%的股份,成本为 2 亿元,当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 8 亿元。投资后,A 公司对 B 公司生产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2015 年 A 公司确认对 B 公司投资收益 1600 万元,其他综合收益 400 万元;在此期间 B 公司未宣告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不考虑税费的影响。已知 A 公司与 B 公司在投资前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假定 2016 年 1 月 2 日,A 公司以 6 亿元的价格进一步收购 B 公司 40%股份,购买日 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4 亿元。
资料 3:C 公司为实现借壳上市目的,选择 W 上市公司作为借壳对象,2015 年 6 月 30 日实现了对 W 公司的合并。W 上市公司目前除货币资金 1000 万元以外,仅剩余待处理的库存 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和未收款项 6000 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此外公司还承担了4000 万元的债务。W 公司现有股本 4000 万股,W 公司选择对 C 公司定向增发 6000 万股股票换取 C公司现有 3000 万股的全部股份。已知 C 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每股 40 元,W 公司股价为每股 20元;合并后新公司当年共实现合并利润 4000 万元,合并前 C 公司利润也为 4000 万元。
要求:
本次交易不形成商誉。理由:非上市公司 C 购买上市公司 W 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 W 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年度的每股收益=4000( 6000*12/12+4000*612)=0.5
上一年度比较报表每股收益= 4000/6000=0.67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10-24
- 2020-10-07
- 2020-10-10
- 2019-01-26
- 2020-10-08
- 2020-10-23
- 2019-01-26
- 2020-10-23
- 2020-10-12
- 2020-10-07
- 2020-10-08
- 2020-10-08
- 2020-10-23
- 2020-10-15
- 2020-10-23
- 2020-10-10
- 2020-10-15
- 2020-10-12
- 2020-10-08
- 2020-10-10
- 2020-10-10
- 2020-10-24
- 2020-10-12
- 2020-10-23
- 2020-10-07
- 2020-10-07
- 2020-10-07
- 2020-10-23
- 2020-10-24
- 20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