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经典复习题及答案(28)

发布时间:2020-10-15


小伙伴们注意啦!大家开始备考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了吗?高会考试题型全部为案例分析题,好的成绩离不开反复的做题。希望考生们都能养成每天做题的好习惯。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实务》案例分析题,供大家练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分析题】

资料:万民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2002 12月,公司总经理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的情况,电话请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长。董事长指示把财务会计报告做得漂亮一些,总经理把这项工作交给公司总会计师,要求按董事长意见办。总会计师按公司领导意图,对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处理,虚拟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从而使公司报表由亏变盈。经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

2003年4月,在《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会计作假行为,依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万民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有关当事人作了如下陈述:

公司董事长称:“我前一段时间出差在外,对公司情况不太了解,虽然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但只是履行会计手续,我不能负任何责任。具体情况可由公司总经理予以说明。”

公司总经理称:“我是搞技术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产经营,对会计我是门外汉,我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应承担责任。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情况应由公司总会计师解释。”

公司总会计师称:“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是经过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他们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要求: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分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在听证会上的陈述是否正确,并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1.在分析董事长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紧扣《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规定,并强调指出,这一规定不因单位负责人当时是否在场而改变,更何况该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实际上是由董事长授意指使的。

2.在分析总经理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指出总经理和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样,都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不懂会计专业相推脱。事实上,该公司总经理也参与了会计造假。

3.在分析总会计师的陈述是否符合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时,应重点分析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关系,强调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是公司应承担的会计责任;同时也应指出,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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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决定开通国际网络营销渠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国际知名信息技术提供商,要求承包方在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协议的基础上,根据本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开发设计网络营销平台,并委托其全权负责该平台的运营和管理工作,从而让公司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
  要求: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识别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改革措施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同时,针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设计相应的控制措施。

答案:
解析:
改革措施存在的风险: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优势。
  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加强与承包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搜集相关信息,发现和解决外包业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密切关注并持续评估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业务外包失败造成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

甲单位为一中央级事业单位,2018年2月,甲单位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外转让一项股权投资(该投资系以单位房屋出资取得)。该项股权投资账面成本为520万元(未达到资产处置规定限额),转让价款为600万元,财务处将取得的转让价款600万元作为单位自有资金处理。

答案:
解析:
甲单位做法不正确。
  理由:(1)中央级事业单位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应当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一式三份)报财政部备案。
  (2)理由:中央级事业单位利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权益)的出售、出让、转让收入,收入形式为现金的,扣除投资收益,以及税金、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投资收益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乙事业单位经批准举借的大额银行借款5000万元(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到期日为2018年11月30日。2017年5月,乙单位财务部门对提前偿还借款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提前偿还借款可行。2017年6月,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报批程序后,乙单位向银行提出提前全额偿还借款的申请。
  要求:判断该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该事项处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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