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经济》历年真题(2021-11-30)
发布时间:2021-11-30
2021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经济》考试共100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历年真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假设李先生的洋房为6年前所建,而且是唯一生活用房。其他条件不变,那么李先生转让洋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万元。【客观案例题】
A.0
B.2.5
C.5
D.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李先生转让洋房应纳税额为0。
2、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包括()。【单选题】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
B.套内墙体面积
C.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D.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面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即: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3、该房地产的现状为()。【客观案例题】
A.建设用地
B.在建工程
C.期房
D.现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房地产按照开发程度可以分为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五类。其中,在建工程是指建筑物已开始建造但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地产。该宗土地现正进行开发建设,尚未建成,属于在建工程范畴。
4、李先生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客观案例题】
A.50
B.45
C.25
D.10.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个人转让财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被转让财产的原值、合理费用和在财产转让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金以后的余额。李先生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有关税金=450-250-105-45=50(万元)。
5、施工企业在计取税金时,教育费附加的计取基础应为()。【单选题】
A.直接费
B.营业额
C.营业税税额
D.工程预算成本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教育费附加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而征集的一种专项资金,其计征依据一般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附加率为3%。应纳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3%。
6、()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单选题】
A.赠送
B.协议出让
C.招标出让
D.拍卖出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协议出让,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一般多用于工业以及政府为调整经济结构而给予优惠政策的项目。
7、该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规划容积率为()。【客观案例题】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建筑容积率,简称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
8、建筑后退通常以后退距离的()进行控制。【单选题】
A.上限
B.下限
C.上限或下限
D.上限和下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建筑后退是指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建筑物从规划地块边界后退的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建筑后退规划控制的目的主要是:避免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混乱,保证城市消防、防汛、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距离,保持和拥有良好的城市景观和必要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等。
9、李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万元。【客观案例题】
A.0
B.2.5
C.5
D.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转让财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被转让财产的原值、合理费用和在财产转让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金以后的余额,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李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20%=10(万元)。
10、物业管理的性质是()。【客观案例题】
A.公共产品
B.非公共产品
C.经营性服务
D.公益性服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物业管理服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实质是对业主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带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要依照全体业主的授权,约束个别业主的行为,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控制工作的过程一般包括三个步骤,即建立标准、( )和纠正偏差。 A.检查工作 B.收集信息 C.衡量绩效 D.寻找原因
本题考查控制工作的三个步骤,即建立标准、衡量绩效和纠正偏差。
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具有的特点有( )。 A.黄金非货币化 B.黄金货币化 C.货币供给信用化 D.货币实体商品化 E.货币形态多样化
本题考查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具有的特点,需要考生熟练掌握。
财政政策主体是指( )。
A.各类企业
B.企业主管部门
C.纳税人
D.各级政府和立法机构
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行为有( )。
A.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B.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D.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1)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①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②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2)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②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5)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①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②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6)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①罚款;②没收非法所得;③停止出口退税权。(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①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②不予抵扣税款;③不予退还税款;④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⑤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⑥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⑦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8) 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9)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0)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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