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2021-09-27)
发布时间:2021-09-27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奖收入中拿出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商场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为( )元。 【单选题】
A.15000
B.13800
C.16000
D.128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某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4000÷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和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2、2013年某居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营业外收入8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4100万元,全年发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700万元,营业外支出60万元(其中含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50万元),2012年度经核定结转的亏损额30万元。该企业当年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13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单选题】
A.47.5
B.53.4
C.53.6
D.54.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扣除限额=(5000+80-4100-700-60)×12%=220× 12010=26.4(万元)当年应纳税所得额=220+(50-26.4)-30=213.6(万元)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13.6×25%=53.4(万元)。
3、下列各项中,符合印花税有关规定的有( )。【多选题】
A.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揭下重用
B.对技术开发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和研究开发经费作为计税依据
C.应税合同不论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
D.伪造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可处以伪造印花税票金额3倍至5倍的罚款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对技术开发合同,以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选项D: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收入的是( )。【单选题】
A.房地产企业将开发房产转作办公用途
B.房地企业将开发房产用于经营酒店
C.某酒厂将产品用于捐赠
D.某工业企业将产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内部处置资产,选项D由于在纳税人内部流转,不作收入处理。
5、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个体户应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从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应向入境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应向所得来源地的税务机关分别申报纳税
D.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B选项不正确。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应选择并固定向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选项错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石脑油
C.航空煤油
D.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
B.细节测试
C.分析程序
D.观察
B.20×9年年末,因该股票投资确认其他综合收益为-640万元
C.20×9年年末,因该项投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604万元
D.20×9年该项股票投资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36万元
20×9年1月1日企业取得时: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4540
贷:银行存款 4540
2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 64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640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股利:
借:应收股利 36
贷:投资收益 36
下列关于房产投资的房产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房产投资成立有限公司,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B.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投资方视固定收入为租金收入,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C.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被投资方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D.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方不再计征房产税’
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对于成立有限公司的,因房产一般要过户到新公司的名下,故投资方不再缴纳房产税了。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9-24
- 2021-08-03
- 2021-06-21
- 2021-04-24
- 2021-03-28
- 2021-02-02
- 2020-07-17
- 2021-08-12
- 2021-01-13
- 2021-08-15
- 2021-04-14
- 2020-10-18
- 2020-11-05
- 2020-01-20
- 2021-03-21
- 2020-08-09
- 2021-05-12
- 2021-05-27
- 2021-02-13
- 2020-11-16
- 2020-05-19
- 2020-03-02
- 2021-08-18
- 2020-06-06
- 2021-09-27
- 2021-07-06
- 2020-10-21
- 2021-06-18
- 2020-05-11
-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