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是否可以报考税务师考试
发布时间:2021-12-21
在校生是否可以报考税务师考试
最佳答案
可以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律三大专业门类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税务师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13人
C.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D.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E.有限责任公司均应当设立监事会
B.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13人
C.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D.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
E.有限责任公司均应当设立监事会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公司章程。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所以选项E错误。
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购买上市公司股票6个月后取得股息红利
E.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B.国债利息收入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购买上市公司股票6个月后取得股息红利
E.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答案:A,C,E
解析:
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属于应税收入。
2017年10月,浙江省某市税务局排查发现该市某铁合金厂金属分厂(下称“金属分厂”)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金属分厂厂长孙某通过各种关系,多次宴请稽查局副局长袁某及办案人员,向袁某送礼说情,并出资请其到上海等地游玩,还将一辆轿车借给袁某使用(后低价卖给袁某)。2018年11月,袁某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的情况下,即上报材料认定36份发票为虚开,后将其中5份虚开发票定性为善意取得,隐瞒其余31份虚开发票问题。市税务局经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的疑点甚多,定性为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理由不充分,需彻底清查,但袁某对补查工作既不研究,也不部署。后来,稽查局在没有取得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出具了稽查报告,将5份发票定性为恶意取得(经查为从某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某手中购买),建议补交税款65万余元,并处一倍罚款。2019年12月,市税务局指示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袁某不执行市局决定,未将该案移送,致使税款不能及时得到追缴,犯罪分子不能及时得到追究。
<1>、根据《刑法》规定,袁某的行为构成( )。
<1>、根据《刑法》规定,袁某的行为构成( )。
A.徇私枉法罪
B.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受贿罪
E.滥用职权罪
B.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受贿罪
E.滥用职权罪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同时又因此而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受贿罪这两个罪。
市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开发一个住宅楼,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10月该住宅楼销售90%,取得销售收入63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剩余10%以每年100万元的租金对外进行出租,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收取,并签订了租赁合同。
(2)签订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相关税费39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财政票据及完税证明。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400万元;向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前期工程费2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100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2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
(已知:以上收入均为含增值税收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税,与该项目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万元;不考虑土地拆迁补偿费对增值税的影响,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费为( )万元。
(1)10月该住宅楼销售90%,取得销售收入6300万元,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剩余10%以每年100万元的租金对外进行出租,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收取,并签订了租赁合同。
(2)签订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支付与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价款900万元,相关税费39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财政票据及完税证明。
(3)发生土地拆迁补偿费400万元;向建筑施工单位支付前期工程费200万元,支付工程价款100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费25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50万元。
(4)发生销售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当地政府规定的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9%。
(已知:以上收入均为含增值税收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税,与该项目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为200万元;不考虑土地拆迁补偿费对增值税的影响,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税费为( )万元。
A.53.13
B.53.51
C.62.43
D.29.91
B.53.51
C.62.43
D.29.91
答案:D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然后计算对应的增值税。
准予扣除的税金=[(6300-900×90%)÷(1+10%)×10%-200]×(7%+3%)=29.91(万元)
准予扣除的税金=[(6300-900×90%)÷(1+10%)×10%-200]×(7%+3%)=29.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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