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考试报名门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1-12-12
税务师考试报名门数如何确定?
最佳答案
建议大家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报考科目。如果是零基础或者是基础薄弱的考生可以选择一年报考2-3科,争取参加考试的科目都能通过。此外,尽量将联系较大的科目放在同一年报考,这样学习起来会更加轻松,能够节省一定的时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税目与税率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环境保护税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B.应税噪声污染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
C.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率有两种,一是全国统一定额税,二是浮动定额税
D.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E.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0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B.应税噪声污染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
C.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率有两种,一是全国统一定额税,二是浮动定额税
D.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E.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0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答案:A,B,C,D
解析:
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有( )。
A.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且未依照规定获得批准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C.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提出请求
E.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
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C.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管理人提出请求
E.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
答案:A,E
解析:
(1)选项B:在该情形下,人民法院并不主动作出裁定,而是经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方作出裁定;(2)选项C:在该情形下,法院虽然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但并不需要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应当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3)选项D:在该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而非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A.诉权
B.胜诉权
C.受领权
D.处分权
E.保全权
B.胜诉权
C.受领权
D.处分权
E.保全权
答案:A,C,D,E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效力。诉讼时效届满的债权的请求力已经减损,很难依诉讼方式强制实现债权,已属于不完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虽然这类债权强制执行力被排除,但其受领权、处分权和保全权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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