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税务改革变化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1-10-28


2019年7月1日起,税务改革变化在哪里?


最佳答案

2019年7月1日起,税务改革变化政策:
一、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四、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五、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 
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精简了
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七、购进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了
八、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来了
九、全面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十、4月1日起增值税率降率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十一、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十二、小微企业银行借款免征印花税
2014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十三、符合条件企业免征残保金
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十四、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仍可转小规模
今年底之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仍可以继续选择转为小规模!前提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条件: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十五、小规模自开专票扩大至8个行业 
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座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2017年6月9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动情况有()。

A.2017年6月15日,甲的房屋所有权绝对消灭
B.2017年6月15日,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C.2017年6月9日,甲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D.2017年7月20日,丁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E.2017年8月22日,戊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的占有子
答案:B,D,E
解析:
选项A错误,绝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他人亦未取得该权利。相对消灭,即所有权与其主体分离,而由他人取得该权利。所有权转让,属于物权的相对消灭,不属于绝对消灭。选项B正确,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基于合同行为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选项C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在2月3日就取得所有权,而不是6月9日才取得所有权。选项D正确,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月20日,丁通过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而取得所有权。选项E正确,戊享有所有权,可以要求乙返还房屋。

甲公司生产和销售手机,2×18年12月,甲公司向零售商乙公司销售100部手机,每部售价为5000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价格保护,同意在未来6个月内,如果同款手机售价下降,则按照合同价格与最低售价之间的差额向乙公司支付差价。甲公司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预计未来6个月内每部手机降价200元的概率是30%,降价500元的概率是50%,降价800元的概率是20%。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则甲公司估计每部手机的交易价格为( )元。

A.4500
B.4530
C.4200
D.480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估计每部手机的交易价格=(5000-200)×30%+(5000-500)×50%+(5000-800)×20%=4530(元),或者=5000-(200×30%+500×50%+800×20%)=4530(元)。

合伙企业财产依法清偿后仍有剩余的,进行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①合伙人协商;②合伙协议约定;③平均分配;④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关于上述原则,先后顺序是( )。

A.②①③④
B.④①③②
C.③①④②
D.②①④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财产依法清偿后仍有剩余时,对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配,即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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