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认高级会计师考试网上缴费是否完成?
发布时间:2021-03-11
怎么确认高级会计师考试网上缴费是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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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主要从事饮料包装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 年度,甲公司发生的部分业务资料如下:
(1)2015 年 2 月 5 日,甲公司通过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每股 5 元的价格购入 A 公司股票 2000 万股,取得 A 公司 40%有表决权的股份。A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A 公司挂牌之前,甲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取得了 A 公司 30%有表决权的股份;挂牌之后至 2015 年 2 月 5 日,A 公司没有实施过增资扩股。A 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活动(即对公司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下同)的决策,需经持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表决通过。
(2)2015 年 3 月 3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 B 公司,甲公司持有 B 公司 55%有表决权的股份,乙公司持有 B 公司 45%有表决权的股份。B 公司正式设立后,董事会全部 9 名成员中,甲公司委派 5 名,乙公司委派 4 名;B 公司对相关活动的决策经董事会 2/3 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 B 司对相关活动决策的其他安排。B 公司独立于甲公司、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3)2015 年 3 月 25 日,甲公司将所持 C 公司 100%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30%对外转让,收到价款30000 万元,并办妥了股份转让手续。C 公司系甲公司与 2013 年 1 月 3 日通过企业合并取得,合并成本为 60000 万元;该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合并交易发生前,甲公司与 C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C 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持续计算,应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 80000 万元。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持有 C 公司 7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
(4)2015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以控股合并方式取得同样从事饮料包装成套设备生产的 D 公司。当日,甲公司向 D 公司大股东支付价款 75000 万元,并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1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0 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 D 公司 8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D 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前,甲公司与 D 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D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10000 万元。
(5)2015 年 9 月 29 日,甲公司将自产的商品出售给 E 公司,销售价格为 5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为 3400 万元,E 公司系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E 公司将购入的甲公司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无需安装,当月直接投入使用。E 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 5年,净残值为 O,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5 年末,甲公司收到 E 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
假定上述资料所涉及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25%;甲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2015 年 2 月 5 日,甲公司通过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每股 5 元的价格购入 A 公司股票 2000 万股,取得 A 公司 40%有表决权的股份。A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型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A 公司挂牌之前,甲公司下属某子公司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取得了 A 公司 30%有表决权的股份;挂牌之后至 2015 年 2 月 5 日,A 公司没有实施过增资扩股。A 公司章程规定,对相关活动(即对公司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下同)的决策,需经持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表决通过。
(2)2015 年 3 月 3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设立 B 公司,甲公司持有 B 公司 55%有表决权的股份,乙公司持有 B 公司 45%有表决权的股份。B 公司正式设立后,董事会全部 9 名成员中,甲公司委派 5 名,乙公司委派 4 名;B 公司对相关活动的决策经董事会 2/3 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实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影响 B 司对相关活动决策的其他安排。B 公司独立于甲公司、乙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3)2015 年 3 月 25 日,甲公司将所持 C 公司 100%有表决权的股份的 30%对外转让,收到价款30000 万元,并办妥了股份转让手续。C 公司系甲公司与 2013 年 1 月 3 日通过企业合并取得,合并成本为 60000 万元;该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合并交易发生前,甲公司与 C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C 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3 日至 2015 年 3 月 25 日持续计算,应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可辨认净资产总额为 80000 万元。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仍持有 C 公司 7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
(4)2015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以控股合并方式取得同样从事饮料包装成套设备生产的 D 公司。当日,甲公司向 D 公司大股东支付价款 75000 万元,并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1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0 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 D 公司 80%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 D 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前,甲公司与 D 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D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10000 万元。
(5)2015 年 9 月 29 日,甲公司将自产的商品出售给 E 公司,销售价格为 5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为 3400 万元,E 公司系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E 公司将购入的甲公司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无需安装,当月直接投入使用。E 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 5年,净残值为 O,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税法规定一致。2015 年末,甲公司收到 E 公司支付的全部价款。
假定上述资料所涉及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25%;甲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使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期间一致,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 B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采用权益法核算。
理由:B 公司为甲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对合营企业 B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或: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控制 B 公司,对 B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理由:B 公司为甲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对合营企业 B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或: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控制 B 公司,对 B 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2018年)甲公司是一家境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农药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拥有合成原药、加工、复配制剂的生产能力。甲公司2018年发生的与环境污染事件相关的部分资料如下:
(1)2018年3月13日至23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专项督查,发现甲公司存在违规处置复配制剂产生的危险废物等行为,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甲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相关条款并结合以前发生的类似案例,初步判断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可能对公司给予3至5个月的停产整治处罚:公司一旦停产,大量客户订单将无法正常交付,合同纠纷难以避免;竞争对手可能趁机抢占市场份额,导致本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
(2)2018年3月24日,甲公司启动应急管理机制,针对该事件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司环境保护、财务、计划、生产,宣传、法律等部门参与,负责此次环境污染事件相关处理工作,抓紧清除违规处置的危险废物,避免继续污染环境。为防范发生次生风险,甲公司责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评估环境污染事件对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股价及声誉等方面的影响,预估潜在损失,形成综合应对方案。2018年3月末,甲公司在收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停产整治通知后,立即实施拟定的应对方案。
(3)2018年4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规范风险管理流程,提升防范风险能力。2018年5月,为吸取本次环境污染事件教训,甲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①建立风险准备金,应对突发风险;②引进国际领先的环境保护技术,合资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中心;③加大原药研发投入,以期实现技术突破,增加高附加值原药产量,减少复配制剂产量。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从企业风险内容分类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将面临哪些类别的风险,并分别说明理由。
2.结合资料(2),提出企业从整体角度评估风险的建议。
3.根据资料(3)中的①至③,逐项指出甲公司采取风险降低策略的具体类型,并分别说明理由。
4.结合资料(3),指出规范的企业风险管理流程。
(1)2018年3月13日至23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专项督查,发现甲公司存在违规处置复配制剂产生的危险废物等行为,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甲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相关条款并结合以前发生的类似案例,初步判断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可能对公司给予3至5个月的停产整治处罚:公司一旦停产,大量客户订单将无法正常交付,合同纠纷难以避免;竞争对手可能趁机抢占市场份额,导致本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
(2)2018年3月24日,甲公司启动应急管理机制,针对该事件成立环境污染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牵头,公司环境保护、财务、计划、生产,宣传、法律等部门参与,负责此次环境污染事件相关处理工作,抓紧清除违规处置的危险废物,避免继续污染环境。为防范发生次生风险,甲公司责成该领导小组全面评估环境污染事件对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股价及声誉等方面的影响,预估潜在损失,形成综合应对方案。2018年3月末,甲公司在收到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停产整治通知后,立即实施拟定的应对方案。
(3)2018年4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督导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规范风险管理流程,提升防范风险能力。2018年5月,为吸取本次环境污染事件教训,甲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①建立风险准备金,应对突发风险;②引进国际领先的环境保护技术,合资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处置中心;③加大原药研发投入,以期实现技术突破,增加高附加值原药产量,减少复配制剂产量。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从企业风险内容分类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将面临哪些类别的风险,并分别说明理由。
2.结合资料(2),提出企业从整体角度评估风险的建议。
3.根据资料(3)中的①至③,逐项指出甲公司采取风险降低策略的具体类型,并分别说明理由。
4.结合资料(3),指出规范的企业风险管理流程。
答案:
解析:
1.(1)运营风险。
理由:公司可能停产整治。
(2)法律风险。
理由:订单无法正常交付导致合同纠纷(或: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可能被政府部门处罚)。
(3)市场风险。
理由:竞争对手趁机抢占市场份额,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
2.企业整体风险评估:一是要分析单一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二是要关注风险之间的关系,考虑整个企业层面的组合风险。
3.(1)风险补偿。
理由:企业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以期降低风险。
或:建立风险准备金。
(2)风险控制。
理由: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动因、环境、条件等,来达到减轻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或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的目的。
或:引进国际领先的环境保护技术。
(3)风险转换。
理由:通过战略调整等手段将企业面临的风险转换成另一种风险,使得总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或:加大原药研发投入,以期实现技术突破。
4.企业风险管理流程分为: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与报告-风险考核与评价。
理由:公司可能停产整治。
(2)法律风险。
理由:订单无法正常交付导致合同纠纷(或:违规处置危险废物,可能被政府部门处罚)。
(3)市场风险。
理由:竞争对手趁机抢占市场份额,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
2.企业整体风险评估:一是要分析单一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二是要关注风险之间的关系,考虑整个企业层面的组合风险。
3.(1)风险补偿。
理由:企业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以期降低风险。
或:建立风险准备金。
(2)风险控制。
理由: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动因、环境、条件等,来达到减轻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或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的目的。
或:引进国际领先的环境保护技术。
(3)风险转换。
理由:通过战略调整等手段将企业面临的风险转换成另一种风险,使得总体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或:加大原药研发投入,以期实现技术突破。
4.企业风险管理流程分为: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监控与报告-风险考核与评价。
华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下辖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子公司及中科电子研究中心等多个研发单位。2006年,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批,宏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公司”)在上交所上市成功。
华瑞集团多年来一直以家用电子产品为发展方向,主要产品涉及彩电、冰箱、空调、微波炉等家电产业,并以此为依托,陆续开发了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等多个项目。但由于家电行业及电子产品的竞争激烈,且缺乏专有的分销渠道,利润在不断的下降。为此,华瑞集团及时调整战略,开始积极向海外市场寻求发展,并向不同行业进军,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010年,华瑞集团筹巨资收购了德国第一大家电零售商莱斯特有限公司。莱斯特有限公司拥有德国最大的分销网络,并且在东欧地区的分销网络也是独占鳌头,并购之后,华瑞利用莱斯特的销售网络,积极开拓德国以及东欧的市场。
2010年,华瑞集团投入巨资进行3D视频产品的研发工作,力求率先实现将3D技术在数字电视、掌上视频产品、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的应用。由于起步较晚,且国内相关的技术人才比较稀缺,华瑞集团在这次竞争中暂时并未取得领先的地位。然而华瑞集团的管理层信心坚定,坚持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力求成为新技术产品的领头羊。
2010年,华瑞集团的战略部提出,目前我国的广告增长速度在世界依然名列前茅,但是在欧美非常流行的楼宇大屏幕广告却比较少,其原因固然有观念的阻碍,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LED电子大屏幕技术的相对落后,或者产品质量缺乏必要的保证,或者产品价格过高,使得各写字楼不愿意引入LED电子大屏幕来做户外广告。
而华瑞集团管理层认为,这是一个可供发展的好机会,虽然还缺乏经验,但可以利用以往在家电方面的技术经验及研发能力,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来转向LED电子大屏幕的研发和生产。于是2010年8月,按照华瑞集团的要求,宏远公司和美国ABSN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由宏远公司控股并投入资金和厂房,ABSN公司投入技术、设备,共同研发生产LED电子大屏幕。
要求:
(1)指出华瑞集团收购莱斯特公司属于哪种企业总体战略类型(写出细分类型)。
(2)指出宏远公司投资设立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LED大屏幕属于哪种企业总体战略类型(写出细分类型)。
华瑞集团多年来一直以家用电子产品为发展方向,主要产品涉及彩电、冰箱、空调、微波炉等家电产业,并以此为依托,陆续开发了笔记本电脑、掌上电脑、数码相机等多个项目。但由于家电行业及电子产品的竞争激烈,且缺乏专有的分销渠道,利润在不断的下降。为此,华瑞集团及时调整战略,开始积极向海外市场寻求发展,并向不同行业进军,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010年,华瑞集团筹巨资收购了德国第一大家电零售商莱斯特有限公司。莱斯特有限公司拥有德国最大的分销网络,并且在东欧地区的分销网络也是独占鳌头,并购之后,华瑞利用莱斯特的销售网络,积极开拓德国以及东欧的市场。
2010年,华瑞集团投入巨资进行3D视频产品的研发工作,力求率先实现将3D技术在数字电视、掌上视频产品、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的应用。由于起步较晚,且国内相关的技术人才比较稀缺,华瑞集团在这次竞争中暂时并未取得领先的地位。然而华瑞集团的管理层信心坚定,坚持加大研发的投入力度,力求成为新技术产品的领头羊。
2010年,华瑞集团的战略部提出,目前我国的广告增长速度在世界依然名列前茅,但是在欧美非常流行的楼宇大屏幕广告却比较少,其原因固然有观念的阻碍,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LED电子大屏幕技术的相对落后,或者产品质量缺乏必要的保证,或者产品价格过高,使得各写字楼不愿意引入LED电子大屏幕来做户外广告。
而华瑞集团管理层认为,这是一个可供发展的好机会,虽然还缺乏经验,但可以利用以往在家电方面的技术经验及研发能力,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来转向LED电子大屏幕的研发和生产。于是2010年8月,按照华瑞集团的要求,宏远公司和美国ABSN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由宏远公司控股并投入资金和厂房,ABSN公司投入技术、设备,共同研发生产LED电子大屏幕。
要求:
(1)指出华瑞集团收购莱斯特公司属于哪种企业总体战略类型(写出细分类型)。
(2)指出宏远公司投资设立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LED大屏幕属于哪种企业总体战略类型(写出细分类型)。
答案:
解析:
(1)华瑞集团收购莱斯特公司属于成长型战略中的一体化战略,具体为前向一体化战略。
(2)宏远公司投资设立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LED大屏幕属于多元化战略中的相关多元化战略。
(2)宏远公司投资设立华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研发生产LED大屏幕属于多元化战略中的相关多元化战略。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8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7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8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8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8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体现全面性原则。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
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或:内部控制评价应当体现全面性原则。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8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或:4月30日前)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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