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考试全国合格线
发布时间:2021-03-04
高级会计考试全国合格线
最佳答案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评审环节,评审通过后才发给高级会计师证。 考试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 ,意味着要在3年内通过评审,否则成绩作废,需要重新参加考试。而且考和审都通过了,高级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首先,考生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统一考试,获得全国或者本省认可的及格分数。全国线一般是60分,达到全国及格线的同学,由全国会计考办发合格证,3年内在全国范围内评审均有效;本省认可及格线,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试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情况来划定,达到省及格线的同学,只在当年,本省范围内参加评审时有效)。
然后,考试合格者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通过考试和评审的双重考查之后取得高级资格证书是长期有效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0 年初,M 公司董事会在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业绩评价与分析比较时,出现了较大的意见分歧。以董事长为首的部分董事认为,作为股东应主要关注净资产回报情况,而 A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远高于 B 公司,因此 A 公司的业绩好于 B 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部分董事认为,A、B 两公司都属于总部的控股子公司且为利润中心,应当主要考虑总资产回报情况,从比较两家公司总资产报酬率(税后)结果分析,B 公司业绩好于 A 公司。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和其他有关因素。
要求:
①可以避免会计利润指标评价的局限性,有利于消除或降低盈余管理的动机或机会;
②比较全面地考虑了企业资本成本;
③能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资本使用效率提高。
(2)采用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业绩评价的不足:
①经济增加值未能充分反映产品、员工、客户、创新等非财务信息;
②经济增加值对于长期现金流量缺乏考虑;
③计算经济增加值需要预测资本成本并取得相关参数有一定难度。
会计人员A:公司的债券业务较多。对于购入的债券,如果公司管理该类债券投资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该类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类债券为目标,且该类债券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本金和以未偿付的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在初始确认时,除非在符合规定条件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否则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会计人员B:公司持有的除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外的权益工具投资,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人员C:对公司商品销售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会计人员D: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则公司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会计人员E:套期工具通常应是衍生金融工具,但公司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时,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外)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外汇风险成分指定为套期工具。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
(1)判断会计人员A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2)判断会计人员B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判断会计人员C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4)判断会计人员D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5)判断会计人员E的说法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存在不当之处,指出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2)存在不当之处。
“均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说法不当。
理由: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收益的金融资产。
(3)不存在不当之处。
(4)存在不当之处。
“无需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债券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的说法不当。
理由:公司将来购买的债券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且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类债券投资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5)不存在不当之处。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1-04-03
- 2021-03-10
- 2021-02-03
- 2021-12-16
- 2021-03-20
- 2021-10-17
- 2021-01-03
- 2021-05-02
- 2021-12-18
- 2021-03-17
- 2021-04-27
- 2021-11-09
- 2021-03-14
- 2021-03-11
- 2021-03-12
- 2021-04-30
- 2021-11-21
- 2021-05-03
- 2021-09-08
- 2021-04-06
- 2021-07-17
- 2021-05-02
- 2021-05-01
- 2021-03-26
- 2021-11-17
- 2021-11-02
- 2021-03-11
- 2021-04-26
- 2021-05-22
-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