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人,请问注会的综合能力算在成绩保留五年...

发布时间:2021-07-19


我是青岛人,请问注会的综合能力算在成绩保留五年里面吗?


最佳答案

不算啊。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购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

C.上市公司收购只可以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D.涉及授权机构持有的股份的转让,须经审批方可进行

正确答案:BC
本题考查收购要约期限的有关规定。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进行。 

C公司生产中使用的甲标准件,全年共需耗用9000件,该标准件通过自制方式取得。其日产量50件,单位生产成本50元;每次生产准备成本200元,固定生产准备成本每年10000元;储存变动成本每件5元,固定储存成本每年20000元。假设一年按360天计算,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经济生产批量为1200件
B、经济生产批次为每年12次
C、经济生产批量占用资金为30000元
D、与经济生产批量相关的总成本是3000元
答案:A,D
解析:
本题属于“存货陆续供应和使用”,每日供应量P为50件,每日使用量d为9000/360=25(件),代入公式可知:经济生产批量=[2×9000×200/5×50/(50-25)]1/2=1200(件),经济生产批次为每年9000/1200=7.5(次),平均库存量=1200/2×(1-25/50)=300(件),经济生产批量占用资金为300×50=15000(元),与经济生产批量相关的总成本=2×9000/1200×200=3000(元)。所以选项AD为本题答案。
【考点“基本模型的扩展—存货陆续供应和使用”】

下列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递延所得税是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B.递延所得税是对当期利润总额的调整

C.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D.递延所得税资产是由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正确答案:D
解析:按照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原则,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融;递延所得税不是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企业应交的所得税仍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与当期利润总额不存在关系,因为,递延所得税通常与所得税费用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是由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地在甲市,2019年3月对其在乙市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
(1)2017年1月,公司经“招拍挂”以10000万元取得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
(2)自2018年1月起,公司对受让土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由于逾期开发缴纳土地闲置费100万元。发生开发成本150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10%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对方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开具发票;发生与该项目相关的利息支出3000万元,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
(3)2018年6月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880万元,已预缴土地增值税9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省级政府规定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回答该公司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的地点。
(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乙市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是法人的,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0000+10000×5%=105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05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0×(1-10%)=13500(万元)。
开发费用=3000+(10500+13500)×5%=4200(万元)
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880万元
加计扣除项目金额=(10500+13500)×20%=4800(万元)
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0500+13500+4200+880+4800=33880(万元)。
(4)增值额=80000-33880=46120(万元)
增值率=46120/33880×100%=136.13%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46120×50%-33880×15%-900=17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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