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谁讲的好

发布时间:2021-02-10


初级会计谁讲的好


最佳答案

初级会计师属于职称类,会计职称是衡量一个人会计业务水平的标准,代表了会计证的含金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选项B属于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选项D属于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项C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总论的“诉讼的基本规定”知识点。

负债的主要特征有( )。

A.负债是企业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

B.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

D.负债是企业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

正确答案:BC
负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未来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根据规定,该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 )。

A.10%

B.20%

C.30%

D.50%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的追加金额。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要求:根据下述资料,回答问题。

我国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液晶电视机,2013年度销售电视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4300万元,销售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5800万元;出租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300万元;实现的会计利润350万元。部分的费用支出如下:

(1)销售费用3500万元,其中广告费2200万元;

(2)管理费用38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45万元;

(3)财务费用100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1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125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6.8%);

(4)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80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福利费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5万元;

(5)营业外支出15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75万元。

下列关于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可以全额在当年的所得税前扣除

B.企业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C.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万元

D.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8万元

下列关于三费经费的纳税调整,表述正确的是( )。A.工会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B.职工福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8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D.三费经费合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48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148.5

B.149.75

C.1 58.5

D.158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年利息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B.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年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25-1250×6.8%=40(万元)

C.该企业公益性捐赠额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

D.该企业公益性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75-350×12%=33(万元)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问题 1 答案解析:BC

广告费用扣除限额=(14300+300)×15%=219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200-2190=10(万元);业务招待费:145×60%=87万元>(14300十300)×5‰=73(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45-73=72(万元)。



问题 2 答案解析:ABC
工会经费限额=800×2%=16(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6=4(万元);职工福利费限额=800×14 %=112(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12=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限额=800×2.5%=20(万元),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5-20=35(万元);合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88+35=127(万元)。

问题 3 答案解析:D
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350+10(广告费纳税调增)+72(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127(三费经费纳税调增)+40(不得扣除的利息支付纳税调增)+33(公益性捐赠纳税调增)=632(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32×25%=158(万元)。

问题 4 答案解析:BD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年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25-1250×6.8%=40(万元);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该企业公益性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75-350×12%=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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