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第三项转让股票没说持股多久啊,不是超过一...

发布时间:2021-01-13


老师,第三项转让股票没说持股多久啊,不是超过一年才免税的么?


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欢迎来到帮考网,很高兴为您服务!
股票转让所得就是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希望我们的答疑能对您有所助益。
祝您生活愉快,考试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是否应当回避?说明理由。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说明理由。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应当回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是:未请单位负责人乙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也未将监销情况报告乙。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或:不符合内部牵制制度;或: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6)(丙)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或:会计人员调转工作单位,必须办理调转手续。]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或: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下列各项中,免征营业税的有( )。

A.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

B.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C.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D.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海城公司2007年将自产的一批产品用于固定资产工程建没,该产品的成本为40万,计税价为5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5%,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则此工程的成本会因此追加( )万元。

A.58.5

B.66

C.40

D.56

正确答案:D

40+50×17%+50×15%=56(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