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3-9月书写前面是不加零的呀,这里?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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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3-9月可写可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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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理由是( )。

A.经查验货物与合同不符的

B.收款人在未协商的情况下提前交货的

C.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已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

D.赊销商品的

正确答案:ABCD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对于下列情况,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方式的款项;(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3)未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4)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5)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6)验货付款,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资料一】2011年4月,吴某被聘为某商场的营业员,并与该商场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吴某需先交2000元风险抵押金和相关证件,如果吴某违约,则2000元押金不再退还,证件可以退还,吴某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6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合同还规定,如果吴某严重违反商场的劳动纪律或者患病住院、怀孕等,商场有权立即通知吴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给吴某任何经济补偿。

已知:吴某在到商场工作前,已经实际工作6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试用期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合同中规定吴某的试用期为6个月不符合法律规定

B、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D、如果吴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与商场续签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合同中可以再次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BD
专家解析:正确答案:BD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均应确认相关损益。( )

正确答案:×
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等,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否则,应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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