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填报?
发布时间:2019-12-05
随着2020年即将到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在申报个税时,大家是否有“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这种情况,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问:如果我今年没有但明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办?
答:如您2020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您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填报。
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首页可看到“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及“申报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填报即可。
2、如果你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3、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比如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等信息),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4、如果你是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某个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写就行了。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千万不要逃漏税。因为纳税人在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虽不需要提供有关凭证,如果税务部门事后进行核查,纳税人应该能够提供出留存的凭证备查。根据相关规定, 纳税人对于这些资料的原件还需要长期保存准备接受查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编制并据以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是( )。
A.入库单
B.出库单
C.领料单
D.实存账存对比表
解析:企业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可能出现实存数与账存数不相符的情况,应将盘点结果填写在实存账存对比表,据以调整账面记录。
下列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C.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题目中四个选项均符合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规定。
主营业务成本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公司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到期日为5月10日。4月6日,乙企业持此汇票及有关发票和原材料发运单据复印件向银行办理了贴现。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3.6%,一年按360天计算,贴现银行于承兑银行在同一城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银行实付乙企业贴现金额为( )元。
A.301680
B.298980
C.298950
D.298320
答案解析: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本题中贴现日是4月6日,汇票到期前1日是5月9日,一共是34天。企业从银行取出的金额=300000-300000×3.6%×(34÷360)=298980(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19-07-11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1-07-29
- 2020-03-14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2-18
- 2019-07-07
- 2020-01-15
- 2020-03-14
- 2020-04-11
- 2020-03-14
- 2019-07-11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7-11
- 2020-04-14
- 2020-01-31
- 2020-10-09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1-13
- 2020-01-15
- 2019-08-04
- 2019-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