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取消 会计继续教育还要进行吗?有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2019-01-13
会计证已经正式取消,越来越多的零基础考生转向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很多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小伙伴对2017年是否需要继续教育的问题十分困惑,同时因为初级会计师证书接替从业成为“新的替代体系”,那初级会计的继续教育是否继续产生疑问。
背景: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次《会计法》修订工作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将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与会计职业道德相结合,提高了会计行业整体门槛,对于财务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还有没有这个必要?
1.已拿到会计证人员需依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
不少考生表示,既然会计证已经取消,为什么拿到“绝证”的会计人员还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未免有失公平。对此相关部门人士表示会计证今后依然可以作为持证者会计能力和水平的证明,而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会计人员不断更新财经法规制度提升自我职业道德与技能,因此接受继续教育十分必要。
2.未拿到会计证的从业者需依靠继续教育转型发展
根据继续教育最新意见稿可知今后继续教育将成为所有会计人的必修课,而不再仅仅局限于已经持有会计证的人员。会计工作关系到企业管理质量、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提高会计管理对提高企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尤为关键。现阶段我国会计行业基础岗位人员本就严重过剩,人工智能财务机器人又相继发出挑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会计从业者亟待通过国家制度引领、督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跳出夹缝中生存困境转型发展,最终迈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新台阶。
如果要继续教育,会计人员都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其折算学分有所怎么计算的?
小编整理意见稿中具体继续教育方式及学分制度如下:
(1)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7)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8)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60学分;
(9)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60学分;
(10)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60学分;
(11)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6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6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30学分;
(12)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6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6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30学分;
(13)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6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6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30学分;
(14)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60学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均应计入到制造费用科目。( )
本题考核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如果是生产车间领用的,通常应计人制造费用,期末再进行分配计入生产成本;但是,如果该生产车间只生产一种产品,也可以直接计人生产成本,不需要通过制造费用进行归集。如果是企业管理部门领用的,则应计入管理费用。
某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盈余公积4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1000万元,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10%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为200万元,该企业期末留存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1040
B.1140
C.940
D.74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
A.超额累进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个人所得税,全额累进税率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再采用。超率累进税率是土地增值税。
瑞捷公司2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0000元,任意盈余公积150000元,当年实现税后利润为950000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分派现金股利350000元。瑞捷公司现有股东情况如下:A公司占15%,B公司占40%,C公司占10%,D公司占20%,其他股东占15%。2008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任意盈余公积80000元转增资本,并已办妥转增手续。2008年度瑞捷公司亏损350000元。
要求:
(1)根据以上资料,编制20×7年有关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2)编制瑞捷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08年末结转亏损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未分配利润的年末金额。(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的核算写明明细科目)
(1)20×7年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
借:本年利润 95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50 00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5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7 500
-应付现金股利 35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95 000
-任意盈余公积 47 500
应付股利 350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92 5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5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7 500
-应付股利 350 000
(2)以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80 000
贷:实收资本 80 000
(3)结转2008年发生的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0 000
贷:本年利润 350 000
2008年末未分配利润=200 000+950 000-492 500-350 000=307 500(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1-15
- 2020-01-05
- 2019-01-11
- 2020-03-14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0-01-15
- 2021-02-28
- 2021-07-29
- 2020-02-19
- 2020-01-15
- 2019-12-14
- 2019-11-27
- 2020-01-15
- 2019-01-05
- 2019-05-11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1-09
- 2020-01-15
- 2019-01-13
- 2020-01-15
- 2020-01-15
- 2019-01-13
- 2020-04-08
- 2020-04-14
- 2019-07-11
- 2019-07-11
- 2020-01-15
- 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