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赶紧看一看

发布时间:2020-02-28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最近很多小伙伴都问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用下面的这一篇文章来告诉大家吧。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得知: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9月5日至7日

时间:8:30-11:30

科目:中级会计实务

时间:13:30-16:00 

科目:财务管理 

时间:18:00-20:00

科目:经济法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解读:

1.根据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可知,科目及考试时长没有变,从这些方面来看预计其考试难度的变化不大,考生在新教材下发前可按照往年考试内容进行备考。

2.中级资格考试分为三个批次,各批次考试的科目相同,时间相同,试卷的题型相同,为保证公平公正依据相同的考试大纲命题,并且各批次相应科目的考试难易程度基本相当,考查题目重复的可能性非常低。

以上就是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时间安排,三门考试科目在同一天分科进行,大家可以根据考试科目的先后顺序进行复习备考,一般情况下,首先考试的科目都是比较难的科目,所以说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可以多花点时间看看中级会计实务这一科目以及财务管理这一科目,最后才是经济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万元。另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8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已知: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丰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20+4 × 7%+8×(1-1/5)+6×7%=17.30(万元)
(2)销项税额=9000×0.05 × 1/3 × 17%+(200+500)×0.05 × 17%=31.45(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31.45-17.30=14.15(万元)
【解析】(1)购进的固定资产(挖掘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费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2)当期购进的低值易耗品的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应根据该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与当期实际收到多少货款无关);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书面合伙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

(1)甲以劳务出资;乙和丙以现金出资;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

(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乙全权负责,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由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及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要求:简述上述合伙协议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不得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根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丁对其出资的房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其出资的房产也不属于合伙企业所有,因此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民事责任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l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因而,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对退伙人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但仍应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的约定不符合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无债权人必须在5年内提出的限制规定。

在财政检查准备程序中,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前,一般应于( )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A.3个

B.7个

C.10个

D.30个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财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在财政检查准备程序中,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前,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