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19年漳平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现在越来越多的小伙伴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漳平市发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接下来,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了解一下吧。
关于领取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漳平考生,请于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到漳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股(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楼6层)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7533991
漳平市财政局
2020年3月5日
以上就是网分享给大家的全部内容,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欢迎随时咨询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各项中,属于或有事项的有( )。
A.正在进行当中的诉讼案
B.存货发生跌价损失
C.原材料价格暂估入账
D.对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
在筹资额和利息(股息)率相同时,企业借款筹资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与发行优先股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不同,其原因是借款利息和优先股股息并不相等。( )
在筹资额和利息(股息)率相同时,借款利息和优先股息相等,企业借款筹资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与发行优先股产生的财务杠杆作用不同,其原因是借款利息和优先股息扣除方式不同。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涉外票据的票据行为中,可以适用行为地法律的有 ( )。
A.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确定
B.票据的背书
C.票据的付款
D.票据的承兑
解析: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地有出票地、行为地和付款地。其中涉及票据债务人的行为能力,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而票据出票时记载事项及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等适用出票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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