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2020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 4月1日-4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3-05


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考试的黑龙江小伙伴们,考试结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大家期待已久的证书于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开始领取啦,一起来看看具体的领取信息吧。

我省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

现场领取证书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

1.邮寄领取。考生自愿选择邮寄领取的,可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2.现场领取。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报名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管理机构发证地点领取证书。《全省各考点所在

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1)确定报名考点。报名考点可通过准考证号确定。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准考证号。考生可对照准考证号的第二位至第五位编码查找报名考点。《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见附件2。

(2)他人代为领取。需他人代为领取证书的,除上述考生本人证件外,须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单位统一代领的,还须携带单位介绍信。

三、其他事宜

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考生应将《登记表》提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附件:1.全省各考点所在的市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考点与准考证编码对照表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好了,以上是黑龙江地区2020年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的详细内容,小伙伴们准备好所需材料,记得按时领取哦!

原文链接:http://www.ljkjw.gov.cn/content-info.aspx?id=2261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生产费用不包括( )。

A、管理费用

B、直接材料费用

C、直接人工费用

D、制造费用

正确答案:A

编制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

正确答案:
46.编制甲公司2008年12月31日合并乙公司财务报表的各项相关抵销分录。
①对长期股权投资抵销
借:股本           800
  资本公积        100
  盈余公积 65(35+30)
  未分配利润——年末 485(215+300-30)
  商誉  200(1000-1000×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360(1000+120+240)
    少数股东权益 290(1450×20%)
②对投资收益抵销
借:投资收益   240(300×80%)
  少数股东损益  60(300×20%)
  未分配利润——年初 215
  贷:本年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30
      未分配利润——年末           485
③对A商品交易对应坏账准备抵销
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
  贷:未分配利润——年初10
借:资产减值损失10
  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
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
④对B商品购入作为固定资产交易抵销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50
  贷:固定资产——原价      50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5 
  贷:未分配利润          5(50/5/2) 
    管理费用            10(50/5)
⑤对D商品交易抵销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16〔(50-30)×80%〕
  贷: 营业成本                      16

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顺序。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对于诉讼时效的叙述,以下正确的有 ( )。

A.诉讼时效过后,权利人无法请求对方履行

B.诉讼时效中止后,之前经过的期间统归无效

C.诉讼时效过后,当事人仍然可以自愿履行

D.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诉讼时效的约定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ACD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