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会计证书领取时间:3月1日起

发布时间:2022-02-27


很多已经通过21年中级会计考试的湖北十堰考生最近都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为什么还不能领取证书呢?现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已经发布了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领取通知,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方便广大考生及时领取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到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会计局领取证书。

报名点代码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证书管理号。管理号的第12-15位数字即为报名点会计局代码。各县市区会计局代码如下:


二、领证时间

市直考生请于3月1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0719-8671937。各县(市)区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为准。各会计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


三、领证方式

市直考生可选择下列两种方式领取证书:

1、现场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证书收签表上签字后,领取资格证书及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

2、邮寄送达。经考生申请后,证书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本人。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证书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1、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领取证书时请在湖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各位小伙伴带来的关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项,恭喜大家成功取得证书!

原文链接:http://shiyan.gov.cn/xxgk/zc_67263/xxgk_tzgg/202202/t20220228_3464549.s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所有者通过经营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常见形式是( )。

A.未经债权人同意向银行借款

B.投资于比债权人预计风险要高的新项目

C.不尽力增加企业价值

D.未经债权人同意发行新债券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知识点。所有者总是希望经营者尽力增加企业价值的,所以C选项不对。

下列有关经济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的陈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而提起诉讼不需要双方自愿

B.仲裁庭审理经济纠纷一般不公开,而法院审理经济纠纷一律公开

C.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而诉讼要实行级别管辖

D.仲裁不采取地域管辖制度而诉讼采取地域管辖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核仲裁和诉讼的关系。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诉讼开庭审理一般都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的情况以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不公开进行审理。

在购货运费的税务管理中,购进免税产品的运费也可以抵扣增值税额。(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购进免税产品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额,而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可以抵扣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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