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你符合吗?
发布时间:2020-03-24
2020年湖北省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就要结束了,还未报考的小伙伴一定要抓紧时间报考啦,千万不要错过此次机会哦!有的小伙伴还在问:报考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考试需要满足啥要求呀?对于学历的要求高吗?别急,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给大家说说这个问题吧!
首先来给大家说说基本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报考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报考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以上基本要求你是否都满足呢?接着来看看学历方面的要求吧。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报考人员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报考人员具备博士学历,并且在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51题库考试学习网温馨提醒: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什么是国家认可的学历呢?有的小伙伴可能就会问:我是函授学历可以吗?自考学历可以报考吗?当然可以,只要是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学历都是国家所认可的学历,如自考、函授、夜大等等都是可以报考的哦!
关于上面提到的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果是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以上就是此次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啦,看到这里大家对于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应该已经清楚了。欲了解更多考试资讯,欢迎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光明能源经过可行性论证,为进军未来中长期的市场新热点项目,与通达公司(简称 B)、
兴达公司(简称 C)签订了一项安排: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表决权,B 拥有 30%表决权,C拥有 20%表决权。明光公司、B、C 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对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定至少需要 75%的表决权。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唯一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
(2)光明能源从积极参与电力改革出发,经过可行性论证,为打造对电力终端销售市场的主动性渗透,与 E 公司、F 公司安排一项涉及三方:光明能源在该安排中拥有 50%的表决权,E 和 F 各拥有 25%的表决权。三方之间的合同安排规定的合营协议,对安排的相关活动作出决策至少需要75%的表决权。据此,据此,能够行使决策权的两种情况就是光明能源和 B 公司的一致行动,或者E 和 F 公司的一致行动。
(3) 2010 年 1 月 20 日,光明能源与乙公司签订购买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60%股权的合同。合同规定: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丙公司 6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购买丙公司 60%股权时,光明能源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购买丙公司 6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①2010 年 3 月 15 日,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
②以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调整后丙公司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如下:
上表中固定资产为一栋办公楼,预计该办公楼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2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上表中无形资产为一项土地使用权,预计该土地使用权自 2010 年 6 月 30 日起剩余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摊销。假定该办公楼和土地使用权均为管理使用。
③经协商,双方确定丙公司 60%股权的价格为 5500 万元,光明能源以一栋办公楼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光明能源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800 万元,累计折旧为 600 万元,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4000 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 2010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原价为 2600 万元,累计摊销为 400 万元,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 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500 万元。2010 年 6 月 30 日,光明能源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股权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用 120 万元、咨询费用 80 万元。
④光明能源和乙公司均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
⑤光明能源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对丙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
(5)丙公司 2010 年及 2011 年实现损益等有关情况如下:
①2010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200 万元(假定有关收入、费用在年度中间均匀发生),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2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②2011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16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
(6)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丙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
(7) 2012 年 1 月 2 日,光明能源以 2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丙公司 20%的股权。当日,收到购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价款,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光明能源在出售该部分股权后,持有丙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40%,仍能够对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但不再拥有对丙公司的控制权。
2012 年度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800 万元,当年提取盈余公积 80 万元,未对外分配现金股利。丙公司因当年购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资本公积 300 万元。
(8)其他有关资料:
①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的影响。
②光明能源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③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要求:
要求:判断上述建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理由: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并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要求:
①净现值法使用现金流,而未使用利润。因为利润可以被人为操纵,而且现金流能够通过股
利方式增加股东财富。
②净现值法考虑的是投资项目整体,在这一方面优于回收期法。回收期法忽略了回收期之后
的现金流。如果使用回收期法,很可能使用回收期长但回收期后有较高收益的项目被决策者错误的放弃。
③净现值法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尽管折现回收期法也可以被用于评估项目,但该方法与
非折现回收期法一样忽略了回收期之后的现金流。
④净现值法与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股东财富最大化紧密联结。投资项目的净现值代表的是投
资项目如果被接受后公司市值的变化,而其他投资分析方法与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没有直接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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