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发布时间: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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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202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已公布,高会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大家分享一些考试的备考技巧: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信息量大,要点较难把握,因而常有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试卷的解答,从而导致考试败北,因此提高答题速度就成为了考试成败的关键,那么如何提高答题速度呢?那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下面的快速作答要诀,供考生复习参考。
要诀一:熟练掌握知识点
熟练掌握知识点是提高答题速度的关键,为适应开卷考试这种考试形式,我们可以把知识点分为理解性知识点和记忆性知识点。对于理解性知识点,必须深入理解,并能够用此进行分析、判断,不求死记硬背;对于记忆性知识点又可分为常用记忆性知识点和不常用记忆性知识点,对于经常用到的基础性知识点需要作为判断的基础,我们要牢记,对于不常用到的记忆性知识点,要记清在书中的位置,以便在考试时能够顺利找到。
要诀二:快速准确的读题
高级会计案例题题干的信息量太大,且大多数鱼龙混杂,快速准确的读题是提高做题速度的办法之一。正确的读题方法是:先从试题的要求读起,明确问题是什么类型的题型,用笔标注问题的关键信息,看问题有无陷阱;然后,带着问题去读题干资料,阅读时仍然用笔标注关键的有用信息,再对照问题与已知资料,一一作出分析、判断。
要诀三:掌握一定的答题技巧
掌握答题技巧是提高答题速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面对所需的文字描述,考场上不知道如何提炼语言及把握答题程度。从考试的评分标准可以看出,评卷是按点给分的,如果答得太少,可能漏掉关键点影响得分,如果答得太多,就会影响答题速度,所以要把握好答题程度,做到恰到好处。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了!如有疑问的小伙伴请及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愿大家都能顺利过关,早日取得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董事长:内部控制对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公司作为首批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应当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请在座各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唯一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总经理: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有必要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议由董事长任组长,本人担任副组长,管理层其他成员任组员,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
财务总监:建议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18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与18项应用指引逐一对标,满足相应的控制要求。鉴于公司经营管理任务繁重,对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
投资总监: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企业投资行为作了严格规范。但考虑到本行业投资环境的特殊性,投资机会稍纵即逝,繁杂的投资控制程序可能降低决策效率,导致投资机会丧失。建议简化投资决策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
审计委员会主席: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鉴于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熟悉本公司业务流程,且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可以考虑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
内审总监: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应当制定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管理层上述成员的发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逐项简要说明理由。
理由: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而不仅仅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②总经理的“授权财务部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的全部工作”的观点不当。
理由: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内部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而非仅仅一个财务部就能完成此项工作。
③财务总监的“18项应用指引没有涵盖的业务不纳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范畴”的观点不当。
理由: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情况,针对所有重要业务或事项实施控制,不仅仅局限于18项应用指引涵盖的业务。
④投资总监的“建议简化投资审批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经投资部门论证并直接报董事长审批后即可实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重大投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
⑤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经理层应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将内部控制咨询和审计工作一并委托该所完成”的观点不当。
理由: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而非由经理层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
⑥内审总监的“对公司经营面临的所有风险和所有业务单位、经济事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价”和“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的观点不当。
理由:不符合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甲公司为实现做强做大主业的战略目标,对业务相似、地域互补的能源企业 A 公司实施收购。收购前,甲公司与 A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 A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
①2016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 A 公司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10 亿元价款购入 A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 A 公司 70%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2 亿元,公允价值为 11.3 亿元。
②2016 年 3 月 29 日,甲公司向 A 公司控股股东支付了全部价款 10 亿元,并于 2016 年 3 月30 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能够对 A 公司实施控制。2016 年 3 月 30 日,A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1.5 亿元,公允价值为 12 亿元;除 W 固定资产外,A 公司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W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0.2 亿元,公允价值为 0.7 亿元。甲公司为收购 A 公司发生并支付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等直接费用 0.3 亿元。
(2)2016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母公司乙公司发行普通股 2 亿股,取得乙公司持有的 B 公司 10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B 公司实施控制。B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甲公司相同。合并日,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 7 亿元,公允价值为 8 亿元;B 公司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 7.2 亿元。
据此,甲公司于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 B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 7 亿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2014 年 5 月 20 日,甲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 C 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对 C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 1.6 亿元。2016 年 6 月30 日,甲公司因战略转型,以 0.75 亿元价款出售所持有的 C 公司 20%的有表决权股份,并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该日,C 公司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 亿元。股权出让后,甲公司仍能对 C 公司实施控制。自 2014 年 5 月 20 日起至本次股权出让前,甲公司一直持有 C 公司 80%的有表决权股份。
据此,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出售 C 公司部分股权取得的价款与所处置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0.35 亿元确认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016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优先股,约定每年按 6%的股息率支付股息(股息实行累积制,且须支付);该优先股 15 年后将被强制赎回。
据此,甲公司将该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5)2016 年 10 月 20 日,甲公司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后,判断其生产产品所需的某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将在较长的时期内持续上涨。甲公司决定对预定 3 个月后需购入的该原材料采用买人套期保值方式进行套期保值,并与有关方签订了相关协议。甲公司开展的该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有关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运用条件。
据此,甲公司将该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进行会计处理。
(6)2015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对 50 名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授予股票期权,授予对象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按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2015 年末,甲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2016 年 12 月 21 日,甲公司公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变化和公司激励政策调整等因素,遵循法定程序,决定取消原股权激励计划。
据此,甲公司在 2016 年末,不再将当期取得的与该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并将 2015 年已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的有关服务予以调整。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由:收购前,甲公司与 A 公司不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或:收购前,甲公司与 A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为 2016 年 3 月 30 日。
要求:请判断上述建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理由: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基本支出不应该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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