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的福建2020年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科目来了!

发布时间:2020-02-09


关于福建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相关内容估计还有很多的小伙伴不知道吧?不过没关系,现在赶紧看看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你分享的内容,你就明白了!

2020年福建高会考试科目2020年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2020年福建高会考试时间:2020年9月6日。2020年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特点高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

知道了以上信息依然对于这个高级会计考试不太懂的小伙伴们也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哦!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注: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事项及考务日程。

报名流程: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行网上报名并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诚信守信的原则,填报真实有效的报名信息,对于采取伪造学历、工作经历、会计师职称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的人员,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涉及违法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19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20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注册时务必按照2019年报考时填报的或已做报名信息修正的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因填写错误导致2020年的考试合格与2019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以上便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如果你们想了解更多的内容,建议你们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官网看看哦,最后希望每一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年)2013年10月14日,甲公司因急需周转资金,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应收账款保理合同,甲公司将应收S公司货款3000万元转移给该商业银行,取得货币资金26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该商业银行到期无法从S公司收回全部货款,有权向甲公司追偿,对此,甲公司终止确认了对S公司的应收账款。
  要求:根据资料,判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对于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转出方仍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所持该金融资产(或应当确认为负债)。

物资采购环节。甲公司《企业内部控制手册》规定,当库存水平较低时,授权采购部门直接购买。

答案:
解析:
物资采购环节内部控制设计无效。理由: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2017年)甲公司为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从事X、Y两种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现拟新投产A、B两种产品。2017年初,甲公司召开成本管控专题会议。有关人员发言要点如下:
  (1)市场部经理:经市场部调研,A、B产品的竞争性市场价格分别为207元/件和322元/件。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建议:①以竞争性市场价格销售A、B产品;②以15%的产品必要成本利润率[(销售单价-单位生产成本)/单位生产成本×100%]确定A、B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
  (2)财务部经理:根据传统成本法测算,制造费用按机器小时数分配后,A、B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170元和310元。根据作业成本法测算,A、B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220元和275元。根据A、B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机器小时数分配制造费用的传统成本法扭曲了成本信息,建议按作业成本法提供的成本信息进行决策。
  要求:
  1.根据资料(1),依据目标成本法,分别计算A、B两种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
  2.根据资料(2),结合产品单位目标成本,指出在作业成本法下A、B两种产品哪种更具有成本优势,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产品目标成本=产品竞争性市场价格-产品的必要利润
  A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207/(1+15%)=180(元/件)
  B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322/(1+15%)=280(元/件)
  2.B产品更具有成本优势。
  理由:传统成本法扭曲了成本信息,采用作业成本法测算的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更合理。在作业成本法下A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大于A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B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小于B产品的单位目标成本,所以B产品更具有成本优势。

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同时指定了以下两类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
(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1%(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合同条款二:
当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或任何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时,发行人立即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务中有时将此类保护条款称为“交叉保护”),即主承销商于20个工作日内召开永续债持有人会议。永续债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补救方案(如增加担保),并在30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
如上述豁免的方案经表决生效,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上述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则永续债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二分别判断甲公司发行永续债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根据合同条款一,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理由:根据合同条款一,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二,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理由:首先,因为受市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因素,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债务不在甲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即其无法控制是否会对债务产生违约;其次,当甲公司对债务产生违约时,其无法控制持有人大会是否会通过上述豁免的方案。而当持有人大会决定不豁免时,永续债本息就到期应付。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该永续债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应当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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