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开通啦
发布时间:2020-03-09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开通时间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报名时间及入口。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至30日24时。
2.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3.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24时。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19〕48号)规定,高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4.资格审核:2020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资格后审”制,即对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三、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0年8月10日前发布。
2.打印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和时间: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2.考试方式: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
3.考试题型: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为210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会计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能力。
4.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注: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黑龙江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入口开通时间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建议是否正确。
理由: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列入支出预算。
(1)2018年2月1日,黄河公司将应收W公司的2340万元的应收账款出售给B银行,取得银行存款2300万元。合同约定,在B银行不能从W公司收到账款时,不得向黄河公司追偿。黄河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金融资产。
(2)2018年5月1日,黄河公司将其一项金融资产出售给C公司,取得出售价款500万元,同时与C公司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照510万元的价格再将该金融资产回购,黄河公司在出售时终止确认了该项金融资产。
(3)2018年6月1日,黄河公司将持有的一项应收D公司债权出售给P公司,经协商出售价格为30万元。同时签订了一份看涨期权合约,黄河公司有权在2018年12月31日(到期日)以35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应收账款。黄河公司判断,该期权是重大的价外期权(即到期行权可能性极小)。黄河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应收债权。
(4)2018年7月1日,黄河公司将其信贷资产整体转移给E信托机构,同时保证对E信托公司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黄河公司在转移时终止确认了该金融资产。
(5)2018年8月1日,黄河公司与丙银行达成协议,将收取一组住房抵押贷款90%的权利以9100万元的价格转移给丙银行,黄河公司继续保留收取该组贷款10%的权利。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该组贷款发生违约,则违约金额首先从黄河公司拥有的10%的权利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黄河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90%。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判断黄河公司对事项(1)至事项(5)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理由:采用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已经转移,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2.事项(2)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由于此项交易属于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固定价格,表明黄河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以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3.事项(3)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
理由:由于该期权为重大价外期权,且到期时行权的可能性极小,此时可以认定企业已经转移了该项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4.事项(4)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黄河公司在将其信贷资产进行转移的同时对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这说明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所以黄河公司不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5.事项(5)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黄河公司虽然将贷款的90%转移给丙银行,但当该组贷款发生违约时,违约金额首先从黄河公司拥有的10%的权利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说明黄河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应当采用继续涉入的方式进行处理。
要求:
指出甲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发项目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②研发项目相关档案中未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根据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公司应当加强档案管理,重大研发项目的相关文件档案应妥善保管。)
③研究人员通过互联网邮箱沟通涉密的技术细节的做法不当。
控制措施:公司应当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或: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核心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核心研究人员范围和名册清单,签署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保密协议。)
(1)并购对象选择。甲公司认为,通过并购整合全球优质产业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是加速实现公司占据行业全球引领地位的重要举措;被并购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应为集成电路设计商,位于产业链上游,且在业内积累了丰富而深厚的行业经验,拥有较强影响力和行业竞争力;②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和领先的关键技术;③具有强大的市场营销网络。经论证,初步选定海外乙公司做为并购目标。
(2)并购价值评估。甲公司经综合分析认为,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和市价/账面净资产(P/BV)是适合乙公司的估值指标。甲公司在计算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时,赋予EV/EBIT的权重为60%,P/BV的权重为40%。
可比交易的EV/EBIT和P/BV相关数据如下表所示:
(3)并购对价。根据尽职调查,乙公司2015年实现息税前利润(EBIT)5.5亿元,2015年末账面净资产(BV)21亿元。经多轮谈判,甲、乙公司最终确定并购对价为60亿元。
(4)并购融资。2015年末,甲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0%。甲公司与N银行存续贷款合约的补充条款约定,如果甲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N银行将大幅调高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如提高,甲公司债务融资成本将高于权益融资成本。
甲、乙公司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甲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并购对价,其中并购对价的40%需要外部融资。甲公司综合分析后认为,有两种外部融资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从N银行获得贷款;二是通过权益融资的方式,吸收境内外投资者的资金。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1),从经营协同效应的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乙公司的并购动机。
2.根据资料(2)和(3),运用可比交易分析法,计算如下指标:①可比交易的EV/EBIT平均值和P/BV平均值;②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
3.根据资料(2)和(3),运用可比交易分析法,从甲公司的角度,判断并购对价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4),指出甲公司宜采用哪种融资方式,并说明理由。
2.
①EV/EBIT的平均值=(10.47+9.04+12.56+7.44+15.49)/5=11(倍)
P/BV的平均值=(1.81+2.01+1.53+3.26+6.39)/5=3(倍)
②按可比交易EV/EBIT平均值计算,乙公司评估价值=5.5×11=60.5(亿元)
按可比交易P/BV平均值计算,乙公司评估价值=21×3=63(亿元)
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60.5×60%+63×40%=36.3+25.2=61.5(亿元)
或:乙公司加权平均评估价值=5.5×11×60%+21×3×40%=61.5(亿元)
3.对甲公司而言,并购对价合理。
理由:乙公司的并购对价为60亿元,低于乙公司评估价值61.5亿元。
4.融资方式:权益融资
理由:权益融资资本成本相对更低;从N银行贷款将会进一步提高甲公司资产负债率,从而加大财务风险。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2-13
- 2020-02-20
- 2020-04-10
- 2020-07-21
- 2020-02-23
- 2020-02-26
- 2020-03-21
- 2020-05-29
- 2020-03-14
- 2020-07-02
- 2020-03-27
- 2020-01-16
- 2020-03-10
- 2020-05-26
- 2020-04-21
- 2020-01-30
- 2020-02-29
- 2020-05-15
- 2020-06-06
- 2020-01-31
- 2020-03-12
- 2020-02-28
- 2020-03-21
- 2020-04-08
- 2020-03-05
- 2020-02-29
- 2019-12-14
- 2019-12-27
- 2020-02-27
- 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