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内蒙古2020年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2-20
备考高级会计师的小伙伴们,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就要到了,那么你们知道内蒙古2020年会计高级职称考试科目有哪些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和大家分享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内容,请大家阅读以下内容!
内蒙古2020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试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内蒙古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
内蒙古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方式:实行无纸化考试。高级会计师有哪些职业发展方向?
高级会计师一般能够胜任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比起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更考验一个人的决策判断能力。发展方向:国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正在备考的小伙伴们一些学习建议:
一、基础阶段学习重点:通过预习阶段对本课程的理解,在基础阶段应该认真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学习重点就是结合大纲的内容将教材知识从头到尾细致的学习一遍。
二、基础阶段学习方法:通读教材、梳理知识任何一门课程的学习都需要考生熟悉教材,而高会是开卷考试,更需要熟读教材。本科目中概念、模型、原理性的知识较多,因此更需要认真研读教材,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知识框架。
通过一遍或者若干遍的教材研读,建立起知识框架,掌握本门课程的知识体系,并在此过程中,结合预习效果,对于已经掌握的知识进行巩固,对于没有掌握好的细节内容进行深化研究,消化重点难点的知识。这是将知识从教材内容转化为自身学识的必经过程。
深入理解、全面熟悉在学习的时候需要对知识理解透彻,基础阶段由于听老师基础班的讲解,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知识。对知识深刻掌握后有助于我们在分析案例时,快速找到题眼,能答到点上,所以需要对知识准确理解,熟悉教材的内容结构框架。由于是开卷考试,一些内容不需要大家记住,但是必须熟知在教材具体什么位置,以便在有限的考试时间中,及时准确找到答案位置。所以在基础学习阶段需要全面熟悉教材,整体复习高会考试所有知识。
各位考生备考时一定要静下心来,提高学习效率,已经报名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学习了。所以大家要摆正自己的备考态度,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加油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要求:根据资料,运用波士顿矩阵模型,指出甲公司风能发电业务在市场中所属的业务类型,并说明理由。
理由:甲公司风能发电业务在欧美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均较低。所以属于瘦狗业务。
甲公司为一家建筑企业,在电力建设的全产业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装备制造)中,甲公司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但尚未涉入装备制造领域。在甲公司承揽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电力工程设备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为形成全产业链优势,甲公司拟通过并购方式快速提升电站风机等电力工程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乙公司为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涉及多个经营领域。为集中资源,乙公司决定对风机、照明等业务予以剥离出售。丙公司就在本次剥离出售计划范围内。
丙公司为一家装备制造企业,在电站风机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丙公司风机业务90%的客户来自欧美,在欧美市场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销售一直保持着较高增长水平。虽然丙公司拥有领先的技术和良好的业绩,但是风机业务并非丙公司所属集团的核心业务。
要求:
(1)从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角度,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类型,并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并购收益、并购溢价和并购净收益,并据此指出甲公司并购丙公司的财务可行性。
理由:纵向并购是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后向一体化,是指与其供应商的并购。丙公司是甲公司的供应商。
甲公司采用可比企业分析法,可比交易分析法对丙公司价值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评估,丙公司的评估价值为16亿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收购丙公司的报价为16.8亿元。
并购前,甲公司的市场价值为132亿元。如并购完成,预计两家公司经过整合后的市场价值合计将达到160亿元。此外,甲公司预计在并购价款外,还将发生财务顾问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并购交易费用0.5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2)并购收益=160-132-16=12(亿元)
并购溢价=16.8-16=0.8 (亿元)
并购净收益=12-0.8-0.5=10.7 (亿元)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后能够产生10.7亿元的并购净收益,因此,此项并购具有财务可行性
要求:请判断上述建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理由:项目资金应按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结算,不得虚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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