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辽宁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调整及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20-02-26


关于2020年辽宁地区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想必应该还有很多考生们不了解,针对有小伙伴提出部分高级会计师的相关问题,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将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如果小伙伴们准备好了就跟着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吧!

2020年辽宁高级会计职称调整考试报名时间:

根据往年各考区报名人数特点,对今年网上审核工作量进行了研究判决,在确保全省报名时间一致的前提下,经请示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适度增加长春市考区网上审核时间,具体各节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中省直、长春市及长春市所属县(市)、区

1)信息采集时间。全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考试的人员需要在323759分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信息提交。23800分至31759分,已注册人员可以对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但不提供新用户注册服务;31800分起,停止已注册人员信息修改服务。

2)报名时间。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316000分至327759分,不安排补报名时间。327800分至47759分,已经注册成功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上传照片以及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不提供报名注册服务;47800分,停止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功能。

3)报名人员缴费时间。报名人员通过信息审核后,务必于491559分前完成缴费,1600分缴费系统关闭。

2.其他(不含中省直和长春市考区)市(州)、县(市)

1)报名人员信息采集时间。全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考试的人员需要在323759分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信息提交。23800分至25759分,已注册人员可以对采集信息进行修改,但不提供新用户注册服务;25800分起,停止已注册人员信息修改服务。

2)报名时间。全省中、高级网上报名时间为316000分至327759分,不安排补报名时间。27800分至30759分,已经注册成功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重新上传照片以及修改完善报名信息,不提供报名注册服务;330800分,停止报考人员修改信息功能。

3)报名人员缴费时间。报名人员通过信息审核后,务必于311559分前完成缴费,311600分缴费系统关闭。

关于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好了,以上就是有关于高级会计师的全部内容。感谢各位小伙伴的支持与信任,也请考生们及时关注官方的动态消息,最后衷心祝愿考生们能取得理想的好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投资项目投产的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单价会同时受到市场状况的影响,具体如表所示。

要求:
  (1)指出衡量项目风险的方法并说明该方法优点。
  (2)计算预期净现值和净现值的标准差。

答案:
解析:
(1)衡量项目风险的方法是情景分析。
  优点:注重情景发展的多种可能性,降低决策失误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对决策事项的可参考性更强。
  (2)预期净现值=600×0.25+1500×0.5+2500×0.25=1525(万元)

投资部经理:公司2018年完成增资发行后,资金充裕,可以同时投资多个项目。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需加大技术项目投资。现有A、B两个投资项目可供选择,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均为9%。经测算,A、B两个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分别为17.87%和15.04%,净现值分别为0.37亿元和0.68亿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企业投资项目的一般分类方法,对甲公司面临A、B两个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若A、B两个项目为独立项目或依存项目,则均可采纳;
理由:A、B两个项目内含报酬率IRR均大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9%【或:A、B两个项目净现值NPV均大于0】。
(2)若A、B两个项目为互斥项目,则选择B项目。
理由:净现值法将项目的收益与股东财富直接关联。当NPV法与IRR法出现矛盾时,以NPV法为准。

甲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接受委托对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和 D 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实施审计,并于 2015 年 4 月对找 4 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有关资料如下:
(1)A 公司。A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并购实现对 A1 公司的全资控股,交易前 A 公司与 A1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A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范围。
(2)B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B 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①审计委员会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②高级下属子公司 B1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C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C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下列事项:①C 公司自 2014 年陆续发生多起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C 公司与 2014 年 12 月底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C 公司内部控制收册》,②C 公司限制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某类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且未提出正当理由。甲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D 公司。D 公司为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D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D 公司策略交易系统的某模块存在重大技术设计缺陷,但该重大缺陷不影响 D 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3),说明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
答案:
解析:
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为: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没有经过充足的运行时间,其运行有效性有待测试;(0.5 分)甲会计师事务所对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范围受限。(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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