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地点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0-01-15


甘肃省想要备考高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是不是还有很多疑问呢?想知道甘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地点吗?花点时间了解一下吧,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这里有详细的说明哦,一起来看看吧。

一、甘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甘肃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以上就是有关于甘肃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全部内容,希望51题库考试学习网有解决到广大考生们的疑问,如果还有不了解的问题想要提问的话,可以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咨询,我们期待您的到来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2×1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从本集团外部购入丙公司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能够对丙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500万元。
  (2)2×15年1月1日,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以银行存款4500万元购入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80%股权,2×13年1月至2×14年12月31日,丙公司按照购买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按照购买日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实现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要求:计算乙公司购入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多少?

答案:
解析:
乙公司购入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5000+1200)×80%+1000(商誉)=5960(万元)

2014年6月,某中央级事业单位因暴雨损毁设备一台,该设备账面原价810万元,已计提折旧180万元。财务处认为,设备损毁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因此在通过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资产处置申请的同时,并按规定处理。

答案:
解析:
该事项的处理不正确。
  理由:财政部门批复前的资产损失,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后,进行账务处理。

2017年12月,A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收到甲公司员工的内部举报信,举报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公司(具有重要性)管理层串通舞弊,虚构销售收入。2018年1月,在甲公司的配合下,A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N公司管理层与其销售部门、物流部门、财务部门有关负责人确实存在串谋虚构2017年度销售收入的行为,导致虚增收入超过3亿元(金额重大)。
  要求:
  根据资料所涉事项,应对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什么类型的审计意见,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发表否定意见。                      
  理由:已有确凿证据表明N公司管理层存在串谋舞弊情形,且对甲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该缺陷应定性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静观公司是一家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照明产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研发中心、制造基地、运营中心和品牌专卖店,其母公司为泰和集团公司。为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静观公司进行了多次融资并成功进行了多次并购,迅速扩大和提高了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奠定了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请分析如下相关业务,并进行相应的分析处理:
1.2012 年初,静观公司为其研发中心 200 名专业人员每人授予 10000 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职员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 3 年,即可按照当时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行使。静观公司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全体专业人员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取决于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或职工认可价格的较低值确定。
2.静观公司实施对润迅公司的收购。经过行业分析,静观公司强烈地意识到,全球性的环境和能源危机进一步加剧,节能减排成为政府、社会以及个人的迫切需求。为提高产品在节能灯生产方面的技术含量、扩大节能灯的生产规模、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静观公司收购了研发力量雄厚的润迅公司。润迅公司是泰和集团公司于 2000 年设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新型节能灯。2015 年 6 月 30 日,静观公司采用承担润迅公司全部债务的方式收购润迅公司,取得了控制权。当日,静观公司的股本为 50 亿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60 亿元,留存收益为 25 亿元;润迅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0.3 亿元(公允价值为 0.5 亿元),负债合计为0.5 亿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3.静观公司收购润达公司。经过市场调研,静观公司得知润达公司为一家灯具配件制造企业,为静观公司灯饰配件的供应商,其主要产品是格栅灯盘、支架和筒灯等。润达公司与静观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为实现专业化生产,缩短生产周期并节约仓储费用,2014 年 3 月 31 日,静观公司支付现金 3 亿元(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募得)成功收购了润达公司的全部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6 亿元,公允价值为 2.8 亿元),取得了控制权。并购完成后,静观公司对润达公司引入了科学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先进经营理念,将其主灯生产业务剥离出来,使其业务更加集中于灯饰配件,同时追加资金 0.8 亿元对润达公司的生产技术进行改造,极大地提高了润达公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4.静观公司收购山水公司。如何实现产业链延伸,静观公司将并购的眼光聚焦于山水公司。
山水公司是一家灯饰产品的经销商,在全国拥有 2000 多家销售网点,与静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取得山水公司的销售网络资源,静观公司对其实施了并购。2013 年 3 月 1 日,静观公司以公允价值为 2.5 亿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对价购买了山水公司 3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0 亿元、公允价值为 7.1 亿元;2015 年下半年,静观公司采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到足够资金,以现金 4 亿元作为对价再次购买了山水公司 45%的有表决权股份,该日,山水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8 亿元、公允价值为 9 亿元,静观公司之前所取得的 35%的股份的公允价值为 3.10 亿元。
5.收购步兴公司。为进取西北地区的市场发展,2014 年 12 月 1 日,以现金 0.24 亿元作为对价购买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步兴公司 90%的有表决权股份。步兴公司为 2012 年新成立的公司,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步兴公司持有货币资金为 0.26 亿元,实收资本为 0.2 亿元,资本公积为0.06 亿元。假定不考虑其他情况。
要求:

分别指出静观公司并购润达公司、山水公司和步兴公司是否构成企业合并,如果构成企业合并,请判断是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静观公司并购润达公司构成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润达公司与静观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因此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2014 年下半年,静观公司并购山水公司构成企业合并。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由:静观公司与山水公司并购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因此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静观公司并购步兴公司不构成企业合并。
理由:步兴公司只有货币资金,不构成业务,不满足企业合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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