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河南省平顶山市会计证书及高会评审材料暂缓领取
发布时间: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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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河南平顶山会计证书暂缓办理,2019年高会评审申报纸质资料暂缓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管理和会计服务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保证会计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有效运转,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管理有关事项及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选拔报名。原定于2月1日截止的申报时间及3月14日的笔试时间因疫情适当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员申请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电子版资料发至邮箱。
二、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场领取暂缓办理。中级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各相关人员请关注本地网站通知。
三、2019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纸质资料暂缓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因特殊情况有急需的,可与省财政厅联系,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事由、详细地址等发至邮箱,确认后将采用EMS寄送。
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办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及年度报备等业务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备案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程序等,可在“河南省财政厅”官网中的“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常用表格和文件也可在“河南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师事务所”专栏进行查阅下载。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等业务的办理,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凡涉及申领证书或证书更换的,全部采取邮政EMS邮寄方式进行。
五、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许可、变更备案和年度备案等业务办理,各审批机构要通过网上办理,证书发放可采用邮寄或定点领取方式。
六、财政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已经发布,有关报名条件请查阅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网站,请符合条件的积极报名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疫情防控期间,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纸质申请表可采用邮寄方式。
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策、业务咨询和工作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发布,请予以关注。原计划组织的有关培训延迟举办,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地结合实际,将有关会计管理和服务事项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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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内部控制体系优化。
A 会计师事务所在梳理甲公司涉及境外经营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情况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由董事长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②境外子公司根据境外供应商要求,可以采用预付款方式采购原材料;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
总价款的比例,由境外子公司自行确定。2015 年末的财务数据显示,境外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占应付总价款的比例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 80%以上为跨年度预付账款。
③境外经营中现金被盗可能性较高、损失金额相对性低的零售型境外子公司,可以按照规定
的权限和程序在所在地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对现金被盗风险进行风险分担。
④甲公司可以为境外子公司提供重大担保,经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境外子公司要求变更已经批准的担保事项的,只需经子公司管理层同意并报甲公司管理层备案。
⑤甲公司于每年年末组织集团内各单位(含境外子公司)对存货进行抽查盘点,并形成书面的
抽查盘点记录。
A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于 2016 年第一季度末为甲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改进建议。甲公司根据 A 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修订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并要求集团内部各单位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严格执行。
(2)内部控制审计。
B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甲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发现下列事项:
①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 M 公司在合同执行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注册会计师执行有效程序后认定,该缺陷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达到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②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 N 公司在机械工程项目管理环节存在员工串谋舞弊的可疑迹象,可能导致集团层面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N 公司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申请商务工作签证未给予必要协助,致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按计划进行现场审计,且不配合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程序。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进一步审计证据,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存在内部控制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资料(1)中:
事项①存在不当之处。
改进措施:企业境外发展战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事项②存在不当之处。
改进措施:企业应当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涉及大额或长期的预付款项,应当定期进
行追踪核查,发现有疑问的预付款项,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事项③不存在不当之处。
事项④存在不当之处。
改进措施:境外子公司(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调查评估与审批
程序。
事项⑤存在不当之处。
改进措施: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开展全面盘点清查,盘点清查结果应当形成
书面报告。
近年来,受到顾客个性化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模式的深度影响,公司董事会与 2015 年初提出,要从公司战略高度加快构建“线上+线下”营销渠道,重点推进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以巩固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项目主要由信息系统开发、供应链及物流配送系统建设等组成,预计总投资为 2 亿元。2015 年 3 月,公司召开了由中、高层人员参加的“线上营销渠道项目与投融资”专题论证会。部分参会人员的发言要点如下:
(1)经营部经理:在项目财务决策中,为完整反映项目运营的预期效益,应将项目预期带来的销售收入全部作为增量收入处理。
(2)投资部经理:根据市场前景、项目运营等有关资料预测,项目预计内含报酬率高于公司现有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具有财务可行性。
(3)董事会秘书:项目所需的 2 亿元资金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向增发)方式解决。定向增发计划的要点包括:①以现金认购方式向不超过 2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均价的 90%;③如果控股股东参与定向认购,其所认购股份应履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所提出的项目融资方案可供选用,但公司融资应考虑资本成本、项目预期收益等多项因素影响。财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①如果项目举债融资,需向银行借款 2 亿元,新增债务年利率为 8%;②董事会为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设的警戒线为 70%;③如果项目采用定向增发融资,需增发新股 2500 万股,预计发行价为 8 元/股;④项目投产后预计年息税前利润为 0.95 亿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理由:依据 EBIT-EPS 无差异分析法原理,使 EPS 相等的息税前利润测算方式如下:
(2 分)
得到 EBIT=0.84(亿元);(0.5 分)
项目投产后预计公司年息税前利润为 0.95 亿元,大于 0.84 亿元。(0.5 分)
或:公司适宜采用债务融资。(1 分)
如采用举债融资,
则:
如采用定向增发融资,
则: (2 分)
得到,EPS 1 ≈0.65(元/股),EPS 2 =0.59(元/股)(0.5 分)
可见举债融资后的每股收益更高(0.5 分)
(1)甲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用闲置资金购入股票 600 万元,目的是赚取价差。9 月 30 日该股票收盘价为 560 万元,12 月 31 日该股票收盘价为 550 万元。甲公司对该股票进行了如下会计
处理:
①7 月 6 日,购入股票时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 600 万元。
②12 月 31 日,将公允价值下降 40 万元计入了资本公积。
(2)甲公司为生产涤纶工业丝、灯箱广告材料企业,生产中需要大量精对苯二甲酸作为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不利影响,甲公司决定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在套期保值业务中,甲公司采取了如下做法:
①坚持“种类相同或相关、数量相等或相当、交易方向相反、月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将
现货与期货相挂钩。
②为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采用买人套期保值方式,在 2017 年拟投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作
为期货保值金。
③5 月 10 日,甲公司从期货交易所购入精对苯二甲酸期货,将其指定为 10 月份预期购入该原材料的套期,甲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其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④从 5 月购入期货至 9 月末,该期货合约产生利得 280 万元,甲公司将其计入了当期损益。
⑤10 月份,精对苯二甲酸价格有所上涨,甲公司购入了原材料,同时甲公司将期货卖出平仓,实现的收益计入了原材料初始确认金额。
(3)甲公司为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决定进行股权激励,有关情况如下:
①鉴于企业已进入成熟期,股权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股权激励方式。
②本次股权激励受益对象计划总计 800 人,包括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监事)、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一线优秀员工。
③股权激励计划拟定中要求:首次解除限售日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 12 个月。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规定了 3 次解锁期,每期时限不少于 12 个月,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
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④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99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本公司 A 股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是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二是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⑤9 月 1 日,甲公司董事会在咨询专业律师改进了股权激励计划不合规之处后,审议通过了该股权激励计划,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了 3000 万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 元。如果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受益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⑥甲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收到总股款
24000 万元,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时,增加银行存款 24000 万元,增加股本 3000 万元,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000 万元。
⑦2017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算本年应负担的金额计入了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增加了应付职工薪酬。
(4) 2017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为 1 元,公允价值为 11.5 元的普通股 1000万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 70%有表决权的股份。交易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交易后,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取得投资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6000 万元(与净资产公允价值相同)。2017 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000 万元,未发生其他影响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
易或事项。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应采取成本法核算。理由: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乙公
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
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1000*11.5=11500(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层面采用成本法核算,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0。合并报表层面列示的商誉=合并成本 11500-取得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6000*70%) =11500-11200=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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