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你知道吗?了解一下!
发布时间:2020-07-27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江苏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一、报名时间及入口。
1.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27日。
2.报名入口: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注:考生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报名,如果使用IE10或IE11,请先把系统域名加入兼容视图。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注: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依次为:信息采集——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注:信息采集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2个工作日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个人信息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9月6日。
2.打印入口: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科目: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2.考试时间: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是8:30—12:00。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江苏2020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甲单位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清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等。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资产、财务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决定,清查工作内容仅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单位长期投资(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8100 万元,其中对 A 公司投资 8000 万元,持股 100%;对 B 公司投资 100 万元,持股 2%。领导小组决定,因对 B 公司持股比例较小,仅将 A 公司作为清查主体纳入本次国有资产清查范围,进行全面的清查和核查。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单位经批准共设立 10 个银行账户,涉及 6 家银行。领导小组决定,因银行开户网点比较分散且部分账户资金余额较小,根据财务处编制的 2015 年 12 月 31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资产清查基准日各银行账户实有存款进行核对和查实。
(4)甲单位库存一批业务活动用材料,盘点发现,因库房保管员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库房漏雨,致使价值 2000 元的材料于 2015 年 10 月全部毁损,无法使用。经鉴定,已毁损材料残值为 0。领导小组决定,毁损材料损失由库房保管员全额赔偿。
(5)甲单位接受其他单位赠送的大型陈列品长期摆放在办公楼各层公共区域。仅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清洁和维护。经盘点,共有 20 件大型陈列品。甲单位无法取得与陈列品价值有关的凭据,也没有同类或类似商品市场价格证明陈列品的价值。领导小组决定,因价值无法可靠确定,仅需资产管理部门对陈列品逐一进行实物登记。
(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单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0 万元,为 2008 年 12 月应收 C 公司贷款。清查过程中了解到,2011 年 2 月法院发布了 C 公司的破产公告;2015 年 12 月,C 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已全部完成。C 公司营业执照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根据 C 公司破产清算料,经鉴定,甲单位债权已不能得到任何清偿。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对该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确认损失。
(7)甲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 年,甲单位使用财政授权支付资金购置一批日常办公
设备。设备已到货安装并验收合格,甲单位按合同规定支付了设备全部价款,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总金额确认了资产入账成本。领导小组决定。因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额调整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单独反映,同时相应冲减该批设备原入账成本。
(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 50 万元,已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该长期应付款账面余额仅涉及一笔款项,“办公楼电力系统增容和综合改造”项目的质保金,债权人为项目的中标商 D 公司。该项目已于 2014 年 5 月竣工验收完毕并开始正常运行。按照合同约定,甲单位在系统正常运行 2 年期满时支付质保金。截至资产清查基准日,系统运行良好。领导小组决定,该项应付款金额 50 万元仍在 2015 年 12 月 31日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应付款”项目列报。
(9)甲公司与 A 公司签订了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协议,约定 A 公司在 2015 年 10 月 1 日前,按照A 公司 2014 年税后净利润的 30%,上缴甲单位 300 万元。2015 年 9 月 30 日,甲单位收到 A 公司上缴的 300 万元。据此,甲单位做出增加银行存款和事业收入各 300 万元的会计处理。
(10)甲单位使用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对一栋业务楼主体部分进行修缮(非基建项目),修缮后该
业务楼的使用效能将得到明显改善。2015 年 9 月,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甲单位与中标的 E 公司签订了合同。E 公司随即开始进场施工。2015 年 11 月,甲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200万元。据此,甲单位做出增加事业支出和财政补助收入各 200 万元的会计处理。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资产清查等规定,逐项判断甲单位事项(1)至(10)中领导小组的决定或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事项(1)至(8),如不正确,分别说明理由;对于事项(9)和(10),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理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
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评分说明:答出其中任意三项的,得相应分值的一半;答出四项及以上的,得满分。
2.事项(2)决定不正确。
理由:事业单位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规定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范围。
3.事项(3)决定不正确。
理由:应当采用函证方式证明。
4.事项(4)决定正确。
5.事项(5)决定不正确。
理由:捐赠的陈列品还应当按照名义金额 1 元入账。
6.事项(6)决定不正确。
理由: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
7.事项(7)决定不正确。
理由:设备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应确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调减设备原入账成本。
8.事项(8)决定不正确。
理由:应在资产清查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账款”】【或:“其他
流动负债”】项目列报。
9.事项(9)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增加银行存款和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各 300 万元。
10.事项(10)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的会计处理:增加事业支出和财政补助收入各 200 万元;同时,增加在建工程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各 200 万元。
有关资料如下:
(1)A 公司。A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通过并购实现对 A1 公司的全资控股,交易前 A 公司与 A1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A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A公司未将 A1 公司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范围。
(2)B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B 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①审计委员会缺乏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②高级下属子公司 B1公司在未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情况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售后“三包”返利业务相关的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甲会计师事务所认定上述问题已经构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C 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C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下列事项:①C 公司自 2014 年陆续发生多起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C 公司与 2014 年 12 月底制定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C 公司内部控制收册》,②C 公司限制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对某类重要资产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且未提出正当理由。甲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D 公司。D 公司为专门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 D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D 公司策略交易系统的某模块存在重大技术设计缺陷,但该重大缺陷不影响 D 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或: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3 分)
(1)甲单位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清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清查工作,报送资产清查结果等。领导小组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资产、财务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决定,清查工作内容仅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甲单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万元为2011年12月应收C公司货款。清查过程中了解到,2014年2月法院发布了C公司的破产公告;2018年12月,C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已全部完成,C公司营业执照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根据C公司破产清算材料,经鉴定,甲单位债权已不能得到任何清偿。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对该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确认损失。
理由: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等。
事项(2)决定不正确。
理由: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总监:公司带息负债增长迅速,债务融资占比过高,资本结构亟待优化,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已经高达80%,同意财务部经理将X、Y两个项目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意见。此外,为进一步强化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年内成立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成立之后,公司可以借助这个金融平台,一方面支持2019年投资计划及公司“十三五”投资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为集团内、外部单位提供结算、融资等服务,为集团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财务总监的发言,指出甲公司是否满足设立财务公司的规定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财务总监的发言,指出财务总监关于财务公司服务对象的表述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理由: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0%,表明其净资产率为20%,而设立财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的净资产率不应低于30%[或:资产负债率不应高于70%]。
2.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财务公司服务对象被严格限定在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这一范围之内[或:财务公司不得为集团外部单位提供结算、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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