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其他省市税务师考试证书领取条件和步骤
发布时间:2019-01-04
一、申请证书的合格条件
五年滚动管理周期内,全科(五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考生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在地注册税务师协会申请领取资格证书。所在地为通过最后一科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地区。
二、证书申领步骤
为保证全科考试合格人员顺利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考生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1.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的申领程序。
2.严格遵循网上申请时间,网上申请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次年的4月至6月。
3.考试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s://ksbm.ecctaa.com,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考试合格的可领证的人员须按要求于2019年1月15日9:00至1月3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的“证书中心”上传标准证件照。
标准证件照为jp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62.5px×87.5px),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现场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由地方税协具体负责,考试合格人员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领证须知”中所列有关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审核,领取证书。
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5.各地现场审核与领证时间并不统一,请领证人员关注各地方税协发布的领证通知。如有其他疑问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41 3988转8703/8704/8706(工作日9:00—17:00)。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C.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D.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B、王某取得该书属于善意取得
C、张某可以起诉程某侵权
D、包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E、张某可以根据《合同法》针对王某购书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
B.656
C.1312
D.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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