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019年经济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02
现在已经是1月份啦,参加了2019年山东省泰安市高级经济师考试的小伙伴应该很期待自己的战果吧?自己到底在不在考试合格的名单之列呢?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还不快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看看去!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20人。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538-8298459
举报邮箱:rsjkszx@ta.shandong.cn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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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责任。
(1)责令改正并公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可以罚款,为违法所得的4倍以下,无违法所得的,处20万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构成假冒专利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B.6个月
C.9个月
D.18个月
B.受保人和雇主缴纳的保险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
C.完全由政府预算拨款
D.财政拨款为主,受保人和雇主缴纳的保险费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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