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缺考会对下一年的报名有影响吗?

发布时间:2019-01-08


大家都知道,注册会计师每年的弃考率高达,60%。针对曾经报过名,但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参加注会考试的同学,会不会因为缺考而影响新一轮的报名,为此小编给各位考生解释一下。



缺考是否对注会报名有影响?


缺考并不会对下一年的考试产生任何影响,而且这个问题其实在每一年的注会考试中都很普遍,能够坚持到最后参加考试的考生是非常少的,常常一个考场中只剩下十几个,甚至几个考生在答题,很多人败给的并非是注会考试难度,而是自己。


如何避免缺考的情况发生


虽然说缺考并不会对报名产生什么影响,但是长此以往会将考生的通关意志磨灭掉,而且也会造成自己很难成功备考的潜在印象。由于注会考试都是在周末,所以因为工作原因缺考的可能性并不大,多数的原因是考生自己并没有进行充分的备考,导致缺乏了考试的信心。


在注会报名时大家都是热情高涨,兴致勃勃的,但是很少有人能将这种热情持续整个注会备考期。既然下定决心报考注会,就要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把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处理清楚。


高效的注会备考策略


 1.充分了解专业阶段六门科目 

都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大家首先需要对注会专业阶段的六门科目有个充分的认识,包括他们的特点、学习方法和搭配方案等等,进而才能从中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制定出有执行力的学习计划。


 2.做高质量的练习题 

我们都知道在备考过程中练习题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市面上的注会练习题有很多但质量难以保证,为了避免时间浪费,大家还是要选择高质量的练习题。


 3.端正备考心态 

虽然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是有一些的,但是也不要把它妖魔化,只要努力还是有很大可能性通关的,大家要把心态放平稳,下定决定报考注会就要时刻准备着,树立自信心,在头脑中搭建注会知识网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下列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采用剩余股利分配政策,可以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
B.采用固定股利支付率分配政策,可以使股利和公司盈余紧密配合,但不利于稳定股票价格
C.采用固定股利分配政策,当盈余较低时,容易导致公司资金短缺,增加公司风险
D.采用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股利和盈余不匹配,不利于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
答案:D
解析:
采用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当公司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公司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所以,选项D 的说法不正确。

下列各项中,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有(  )。

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B.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
C.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费用
D.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不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11年3月19日,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0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0年1月15日,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乙公司所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所欠内公司货款。2010年3月30日,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公司将抵押设备依法变现70万元,价款全部用于偿还丙公司后,丙公司仍有10万元货款未得到清偿。 (3)2010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租金5万元。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2011年3月8日,甲公司故意隐瞒事实,以机床所有人的身份将该机床以20万元的市场价格卖给戊公司,双方约定,戊公司应于2011年5月1日前付清全部价款。当日,甲公司向戊公司交付了机床。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丁公司向管理人要求返还其出租给甲公司的机床时,得知机床已被甲公司卖给戊公司而戊公司尚未支付20万元价款的事实。(4)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庚公司为该笔借款向A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11年4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得批准证书,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2011年6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甲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建立战略性合作安排等。2011年8月3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A银行就甲公司所欠其100万元借款本息申报债权后,通过和解程序获偿70%。随后,A银行致函庚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清偿其剩余30%未获偿借款本息,庚公司回函拒绝,理由是:A银行等债权人已与甲公司达成减免债务的和解协议,主债务减免后,保证债务亦应按相应比例减免。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管理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的行为发生于破产申请受理1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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