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必背!一造管理:19个高频数字考点汇总
发布时间:2021-11-06
很多同学反馈一造管理需要记忆的数字很多,容易记混,51题库考试学习网特别为同学们准备了造管理高频数字考点总结,方便记忆,大家赶紧收藏起来吧!
一、与时间有关的12个数字考点
1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
3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若超过3个月,应另行加费
5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4
在缺陷责任期(或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5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土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8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索赔事件相关时间大多为28天(以下42天除外)
30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2
监理人应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监理人应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90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一造管理:19个高频数字考点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后期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还会持续更新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相关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尽管变更的起因有多种,但必须坚持一事一变更
C.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则应抢在变更指令发出前尽快落实变更
D.若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B.通信自动化系统
C.监控系统
D.消防系统
B.大型建筑工程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C.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工程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D.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E.分包单位可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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