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考试:备考干货(五)
发布时间:2021-04-24
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知识点哪里有?《监理案例分析》考试重点在哪里?51题库考试学习网监理工程师频道为大家带来了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考试资料,详情见下文。
2020年监理工程师监理案例分析知识点(五):
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1.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
6.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
8.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的载体。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务完成后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款而发生纠纷,但双方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经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11.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
14.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则依企业标准执行。
15.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
16.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7.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查阅,希望本文对各位有所帮助,预祝各位取得满意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问题:
承包人应提出哪几种索赔?依据是什么?
B.400
C.600
D.450
B.工程施工合同由双方约定的完工日
C.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实际竣工日
D.承包人施工任务的实际完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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