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产估价师湖北省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0-01-16
湖北省亲爱的同学们,新的一年已经开始了哦,也要准备开始新一轮的备考计划啦,房产估价师又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外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最初出现是在英国,理论基础深厚,发展得比较成熟,我国是在1999年6月1日第一部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正式开启,对房地产估价的原则、程序、方法、结果及评估师的职业道德都作了规范。那房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来告诉大家哦。
2020年房产估价师报考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产估价师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意思就是高中毕业只要是相关的学科,出来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意思就是相关学历的大学专科学历,出来工作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意思就是有房产相关的学士学位,出来工作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意思就是有相关的学科硕士学或者研究生毕业的,从事房地产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专业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博士学位的。意思就是学习的相关的学科博士生,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意思就是没有上诉的学历的,只要有相关的国家统考的资格证书的,有10年的工作年限,其中从事房产估价实务相关的工作专业年限达到6年的,表现很突出优秀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学历必须要国家认可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你实际的工作年限为准,不是按照领取到毕业证之后的开始计算。
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意思就是在之前参加的全国统一的考试中违规作弊被记录过的人员或者几年之内不允许参加任何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
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介绍:
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其工作内容是房屋出售前会进行检查以确定其价值,将房屋与周边最新已被出售的房产进行比较。贷款人需要估价书来担保房产价值足够作为贷款抵押。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科目包括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评估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这个就叫做房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以上内容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房产估价师的考试报考条件,看看你是否符合报考的条件哦,这个世界不会偏爱任何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当然也不会辜负任何一个默默努力的人。所以咱们继续加油哦,51题库考试学习网也祝愿广大的考生们2020年顺利通过考试!!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编制
C.工程计价依据是各种定额
D.计算的工程量不包含工程量的合理损耗
B.910
C.1050
D.1099
估价对象为某工业厂房及附属办公用房,2012 年 6 月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权属登记, 2009 年 11 月 25 日该宗土地设定抵押。至价值时点他项权利尚未注销。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价值时点为 2012 年 10 月 20 日,估价作业日期为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8 日。
以下是该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内容片断: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1.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我们依照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和《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我们已于 2012 年 11 月 3 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6.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参加本次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1.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在实地查勘之日的状况为准。
2.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按照现有用途、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
3.本次估价以估价对象未设定任何担保及他项权利为假设前提。
4.本估价报告确定的估价对象范围及面积数据以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5.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是在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基础上得出的,估价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是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抵押价值,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房地产抵押价值的影响。
7.本估价报告的估价结论未考虑房地产交易时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如需转让,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供估价委托人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9.因估价委托人使用估价报告不当而引起的后果,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0.本估价报告自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如果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则有效期应相应折减。
(1)该评估报告中应明确说明进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能笼统的以“我们”指代。
(2)该评估报告中应该是按照现有用途、最高最佳利用为假设前提。
(3)据题意,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有已抵押担保债权,因此不能对已知事实做违背事实假设。
(4)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房地产估价师做出估价相关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处置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不高估市场价值,不低估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并在估价报告中做出必要的风险提示。抵押价值评估遵循谨慎原则,就低不就高,应充分考虑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房地产抵押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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