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领取时间以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1-01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已于10月17日就结束了,大家可在12月份查询自己的成绩,那么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讲解一下证书领取时间以及注意事项。
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2021年5月份6月份左右领取证书,部分省份实行电子化证书,部分省份可以邮寄。
一、办理流程:
1.现场领取: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3.下发证书
二、携带资料
1.准考证、合格成绩单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三、常见问题
1.由于各考区的考务安排不同,有的考区实行考后审核,有的考区报名人数比较少,所以各地证书下发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同学们应随时关注自己省份的相关信息。
2.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领取方式各地区有所不同,往年一般是现场领取或者是由他人代领都可以,目前部分地区开始提供邮寄服务,考生填写邮寄地址,付邮费后就可以等待证书寄出。
3.部分省市可支持代领,因故不能现场领取房地产估价师合格证的,除证书领取相关资料外,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4.证书领取是有期限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文件精神,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建议考生考后密切关注领取通知,及时领取证书。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如果各位还想了解房产估价师的相关信息,欢迎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查询!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房产估价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 因李某房改购房时已经缴纳了住宅共用维修基金,此次购房不需全额缴纳住宅共用维修基金,只需补缴差额部分即可
C、 因李某住房问题已解决,今后无需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D、 李某有义务缴纳公共性物业管理费用
B.资本金
C.保险利润
D.留存收益
E.寿险准备金
按照保证形式的不同,可以将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成为合同条款内容的保证是明示保证,而并未在保险单中载明,但签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为默示保证。(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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